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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
12月2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三审稿进行审议。
有意见提出,国家规划体系既包括国家层面的各类规划,也包括地方规划,需要妥善处理好这些规划之间的关系。据此,草案三审稿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和地方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形成规划合力。
针对在草案中具体体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要求的建议,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同时增加规定发挥“行业协会”的辅助支持作用。
此外,草案三审稿根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相关表述作修改完善:将国家发展规划主要内容中的“重点任务”修改为“重大战略任务”;增加规定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促进“消费、投资、贸易”等政策协同发力;将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修改为“动态监测评估”。(彭 波)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