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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德东:推动古桑树群保护利用立法 守护农业文化遗产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临邑县富民小麦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魏德东
农业文化遗产不是静态的“古董”,而是需要活态传承的“瑰宝”。希望相关部门持续关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更完善的制度、更科学的措施、更广泛的参与,让更多农业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活力,为乡村全面振兴与农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农业文化遗产是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是连接历史与未来的重要纽带,不仅承载着千年的农业生产智慧,更关乎乡村振兴、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
位于山东省夏津县黄河故道的古桑树群是全球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这里的古桑树历经千年岁月,孕育出颗粒饱满、果肉肥厚、味甘如蜜的夏津桑椹。如今夏津已获评“中国椹果之乡”,夏津椹果成为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并成功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性商标,成为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与特色名片。开展黄河故道古桑树群保护利用立法工作,是保护古桑农业文化、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彰显具有鲜明夏津特色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成果的有效举措。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高度重视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保护,先后出台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古桑树群保护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与依据,使得这一极具地方特色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立法具有可操作性。
我在履职中了解到,德州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赋能黄河故道古桑树群的系统性保护和活态传承,协同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古桑树群有害生物风险评估档案,设立国家级森林病虫害自动测报系统,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古树资源调查,组织桑农成立“古桑守卫队”,构建起以“政府、检察、社会”为基点的协作体系,采用“诉、调、聘、防、监、宣”6种保护手段,促使6000余亩古桑林绿意盎然。
我建议山东夏津黄河故道古桑树群保护利用立法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明确保护范围、责任主体、保护措施及违规惩处标准。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古桑树群这一特色农业文化遗产,制定差异化保护细则条例,避免“一刀切”或“形式化”保护,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
第二,要推动农业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与产业融合。系统梳理黄河故道古桑树群的农业文化遗产历史价值、生态价值与文化价值,通过建设博物馆、编写科普读物、举办文化节等方式,讲好农业文化遗产故事,提升公众保护意识;要以农业文化遗产为核心,发展“农业+文旅+康养”产业,例如依托夏津黄河故道古桑树群,开发桑椹采摘、古桑文化研学、桑疗康养等项目。支持传统农产品深加工,推出高附加值产品,让农民从保护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激发其保护积极性;要加强技术创新,鼓励科研机构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技术研究,例如研发古树复壮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传统品种改良技术,同时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技术,建立农业文化遗产“智慧监测平台”,实现动态监管与精准保护。
第三,要注意强化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一方面,依托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设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或课程,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另一方面,针对基层管护人员、农民,开展“古树养护、传统农耕技术”等实操培训,组建像“古桑守卫队”这样的本土化管护队伍,确保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有人管、能管好。
农业文化遗产不是静态的“古董”,而是需要活态传承的“瑰宝”,其保护工作不仅关乎历史文脉的延续,更关乎生态安全、产业发展与农民福祉。保护好夏津黄河故道古桑树群这样的珍贵遗产,就是保护我们的历史记忆与未来发展的底气。我呼吁相关部门持续关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更完善的制度、更科学的措施、更广泛的参与,让更多农业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活力,为乡村全面振兴与农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整理:记者张鹏 通讯员谷雪)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