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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来源: 法治日报  浏览字号: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不仅是落实国际残疾人日主题的具体实践,更是实现社会进步与和谐的必然要求。
  2023年9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两年多来,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残疾人出行和参与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居家、出行和社会参与的能力、便利度明显提高,残疾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新制定和修订的相关法律中,增加了无障碍条款。比如,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要求,对老年人、残疾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条件具备的同步采取语音、大字、盲文、手语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方式。各地残联配合推进完善地方立法,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等省(区)已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性法规。
  为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贯彻实施,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两年多来,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000余件,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
  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深入实施,我国正逐步拆除阻碍残疾人社会参与的物理障碍与“数字鸿沟”,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回应残疾人的新需求新期待,是法治守护残疾人的一个缩影。“十四五”期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实施,41部国家法律法规在制定、修订过程中增加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目前,我国涉及残疾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已达180多部。一直以来,我国将残疾人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才能真正“促进残疾包容性社会,推动社会进步”,让约8500万名残疾人拥有更加光明、多彩的生活。 (蒲晓磊)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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