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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赋能 预算国资债务监督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来源: 《公民导刊》2025年第11期  浏览字号:
  日前,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制定了《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监督的办法》,即日起实施。这是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通报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实施后,又一项人大财经监督机制出台。
  近年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国有资产重大事项通报报告制度,通过制度赋能,优化监督方式,持续提升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务管理监督质效。
  形成一批经验成果
  10月29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赴市审计局开展调研,并听取市级相关部门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这次调研的重点,是针对2025年7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所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出来的审计查出问题,全面了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最后一公里”。
  自202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就督促部分审计查出问题突出的部门单独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并对其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用好用活监督方式、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的具体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对加强人大预算国资债务审查监督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重庆市委也作了具体工作安排,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创新预算国资债务审查监督工作,持续优化预算审查监督的方式方法,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也形成了不少经验成果。
  比如,先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推动提高预算编制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建立对口联系部门工作联系机制;建立预算审查监督专家聘用机制,积极借助“外脑”,邀请专家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各项活动,进一步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自2016年起,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参与对市级部门重点项目预算资金的公开评审,2017—2024年共审减金额104.76亿元,平均审减率3.9%。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深化拓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监督,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每年选择1—2项重点工作,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持续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和监督工作的深化拓展,探索推进重大事项通报报告制度。
  政府债务管理是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键一环。从2022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债务资金安排的部分重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促进政府债务项目库建设,提高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2024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会后,及时将审议意见送市政府研究处理,并持续跟踪了解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情况,推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更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制度保障改革任务落实
  今年,市委深改委针对人大预算国资债务监督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将“完善预算国资债务监督机制”改革项目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区2025年行动方案》。为此,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开展调研,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
  调研发现,就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而言,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不够,预算绩效监督覆盖面和深度不够,未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对有关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专题审议。
  国有资产重大事项通报报告制度不够健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未明确政府及其部门向人大通报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的时间、清单、程序、方式和结果处理等,在实践中难以把握,制度实施不规范、不系统。
  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中监督形式和方式较为单一。政府债务监督主要通过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尚未运用,监督形式有待丰富。
  为破解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积极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针对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通报报告、加强预算绩效监督、人大预算初步审查、财经监督意见征集、预算监督工作联络等方面,先后形成了相关的机制,希望通过制度催化,支撑和保障改革任务落实。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监督的办法就是其中一项。
  推动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系
  “生均综合定额标准是多少?财政资金主要分配在哪些地方?”“你们在专业设置上,如何做到和产业发展相衔接?”……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了财政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回应社会关切。而这次专题调研重点在绩效情况。
  近年来,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强化预算绩效监督,将绩效目标设置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引入第三方开展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
  为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期,市人大财经委制定了《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监督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预算绩效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监督,推动健全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系。
  据介绍,该办法提出的全方位,即政府预算绩效、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等;全过程,即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等;全覆盖,即一般公共预算绩效、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等。
  按照办法,市人大财经委加强预算绩效监督,重点是事前预算绩效评估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情况、预算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情况等。
  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重点支出资金、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评估,为审查批准市级决算提供参考。
  办法提出,对预算绩效监督,也会动态在线监督。如充分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强对数据信息的实时查询、定期分析、智能预警,为预算绩效监督提供数智支撑。
  按照办法,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安排预算单位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探索建立听取审议重点支出、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推动重大战略落地落实。”市人大财经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陈敏)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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