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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绿质”增“绿效” 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于浩
“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实施不同经营管理制度,是林业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要通过执法检查,促进森林经营水平提高和可持续经营,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推动林地林木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检查组形成了这样的共识,也在之后的实地检查中关注着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和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这两方面内容的落实情况。
依法保护公益林利用、保障商品林自主经营
什么是森林分类经营?是国家以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分类经营管理,突出主导功能,发挥多种功能,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森林湖泊、峡谷奇峰、温泉矿泉、天然氧吧等特点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到此旅游康养。呼和浩特市在探索森林分类经营改革中,明确公益林在确保生态效益稳定增长、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前提下,鼓励发展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商品林可以采取集约化经营措施自主经营,鼓励发展特色林果产业。
近年来,内蒙古把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紧密结合,健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林草沙资源,全力培育壮大花、果、菌、药、草等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森林康养旅游产业。
在湖北省林业局直属国有太子山林场,高高的马尾松下,一株株楠树形成2米多高的亚林层。钟祥市是湖北林业大市,有盘石岭、大口、花山寨、鸡鸣寺4个国有林场,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10万多亩。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仅激活了天然更新,还让林木更加稳定健康。
通过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森林法,湖北省组织全省国有林场编制森林经营十年方案(2019—2028年)。目前,已在102个林场启动森林经营试点,共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53.67万亩,2024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到5751亿元,其中特色经济林、森林康养旅游两个板块总产值超千亿元,经济林利用面积达3265万亩,累计培育国家和省级林业龙头企业640家,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单位197家。在内蒙古,自治区级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7家,从事林下经济的农牧民人数超过25万。
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不砍树也致富”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森林是集水库、粮库、钱库、碳库于一身的大宝库,如何充分利用这一资源让群众富起来?各地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在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汤河乡料坡道村附近的林场,一垄垄菌床整齐铺设在林木之间,一株株赤松茸破土而出,在湿润的腐殖土层中茁壮生长。时间流转,赤松茸、栗蘑、土豆等经济作物的相继产出,成为当地百姓增收致富的新来源。
“我们鼓励发展优质用材林,巩固发展优势经济林,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2024年,全省经济林种植面积2519万亩,年产量1152吨,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稳定在830万亩,林业总产值达1624亿元。”河北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参加执法检查组召开的座谈会上说。
在乌鲁木齐市永丰镇永盛村的杏林间,鸡群在林下穿梭,饿了吃树上掉落的杏子。这种林禽共生模式,使得鸡肉鲜美售价高,因此被村民亲切唤作“杏福鸡”。从种植果树到林下养鸡,再到生态旅游,村民们生活一天更比一天好,大家都说:“这日子美得很!”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新疆坚持公益林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两手抓,严控一级国家级公益林生产经营活动,合理利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2024年,全区果品产量达到1400万吨,产值达699亿元;建有1544处、27.7万亩苗圃,苗木产量约7.2亿株,产值达30.6亿元;建设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1个,发展林下经济322万亩;形成以24处国家森林公园为框架、33处自治区级森林公园为补充的生态旅游格局。
通过森林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以法治护航绿水青山,用制度保障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这绵延的绿意,是当下幸福的依托,亦是留给未来最珍贵的金山银山。
编 辑: 王君瑄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