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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人大:告别“步步惊心”!
城市井盖迎来“专属地方性法规”

来源: “江苏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  浏览字号:
  城市街头的方寸井盖,如今被法治力量牢牢守护。近日,《宿迁市窨井盖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作为江苏省首部专门针对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致力于守护市民日常出行安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以法治手段为群众的“脚下安全”筑牢防护网,生动诠释了城市的发展温度与治理精度。
  小井盖,大民生:安全痛点催生立法需求
  “哐当哐当,一路井盖一路颠”“在夜间和视线不佳的情况下骑车,高高低低的井盖简直避无可避”……在基层治理中,城市井盖引来不少“吐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井盖破损、缺失、移位、沉降、跳动异响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仅影响市容环境,更成为威胁群众出行安全的“陷阱”,尤其是对老人、儿童以及夜间出行者构成潜在危险。
  据了解,2021年以来,宿迁12345、110等平台共受理井盖类问题近2.5万件,平均每天超20件,每年由井盖问题引发的伤人、伤车类安全事故多达上百起。
  2024年,宿迁市纪委监委把中心城区窨井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要让窨井盖安全管理长期发挥作用,就必须将专项整治的“成果”用法治的形式固定下来。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市人大常委会将《宿迁市窨井盖安全管理条例》作为2025年“小快灵”立法新增项目,推动窨井盖安全管理纳入法治轨道。项目一经确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迅速会同市住建局等部门成立《条例》起草小组,召开调研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立法听证会等10余次,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社区居民以及权属单位代表围绕责任划分、安全标准、应急处置等核心条款进行充分讨论,真正让《条例》承载民治民意,实现人民意愿。
  权责明,共同治:破解“多头管理”困局
  多头管理、权责不明,是窨井盖管理的核心难点。中心城区井盖种类繁多,涉及供水、排水、雨(污)水、燃气等12类,而对应的责任单位更是众多——涉及6个城区(管委会)、19个行业主管部门、22个产权单位。“多方共用、无人专管”的尴尬局面,让小小的井盖成了城市治理的“老大难”。
  《条例》的出台,如同一把精准的手术刀,直指这一顽疾。它不仅明确住建部门作为跨部门协作的牵头部门,还清晰界定了规划、建设、管理及执法等各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比如要求供水、污水、燃气等相关管理单位,负责其所属窨井盖的巡查、维护、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针对权属单位不明或管理维护责任不清的“无主”井盖,《条例》也设计了确权和处置程序,由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监督和兜底责任,确保每一处窨井盖都“有名有姓”、有主负责。
  “《条例》不仅提供了管理的标准和依据,更强化了监督与法律责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辉强调。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条例》设定了明确的处罚条款,包括依法处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守护好公众“脚下的安全”。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盗窃、损毁、侵占窨井盖以及相关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
  标准高,全程管:从建设到废弃的闭环管理
  《条例》将管理的触角延伸至窨井盖的“全生命周期”,从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到日常运维、应急处置,直至最终废弃处置,形成了一套严密的管理闭环。
  在源头管控上,《条例》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管线工程的窨井盖设施应当与管线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井盖与路面平顺连接,减少沉降和异响。“这就好比给道路‘量体裁衣’,确保井盖与道路完美契合,避免‘补丁式’施工。”市住建局负责同志王以超说道。
  日常维护是安全的关键。《条例》要求权属单位必须建立定期巡查、信息更新、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制度。这意味着,权属单位不仅要定期为井盖“体检”,还需公布报修电话,配备应急抢修力量,并定期开展演练,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比如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巡查发现窨井盖较大安全隐患或者接到相关通知后,应当在两小时内到达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条例》提出强化数字化管理,建立档案管理更新制度,将涉及窨井盖安全管理的信息及时、准确上传至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及时发现、快速派遣、办结反馈等功能,实现对窨井盖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测、智能预警,提升管理效能。
  《条例》还明确了废弃井盖的处置管理,要求权属单位对废弃的窨井及时进行填埋,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形成“僵尸井盖”。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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