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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人大探索推进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
今年以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探索开展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坚持以学习引领、用制度支撑、靠联动推进,不断增强主动报告的思想自觉、规范报告的法治自觉、有效报告的行动自觉、为民报告的履职自觉,推动各级人大代表更好发挥作用。
以学习引领,增强主动报告的思想自觉
坚持把报告履职情况作为贯彻实施代表法的关键抓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新修改的代表法,全市各级人大组织100多期代表培训和代表小组活动专题学习,进一步凝聚共识。坚持把报告履职情况作为深化“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在市级层面推进省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指导6个市(区)人大分别开展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坚持把报告履职情况作为促进代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组织“向人民报告”专题活动,引导24名省人大代表、350名市人大代表、1636名县级人大代表、4295名乡镇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让回选区、访选民、交答卷成为泰州各级人大代表的共同行动。
用制度支撑,增强规范报告的法治自觉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并提请市委转发《关于加强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指导意见》,配套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制定个人履职计划等3个办法,细化省市县乡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6张流程图,并指导各市(区)人大完善具体方案,形成“136N”制度体系。围绕“谁来报告”,明确要求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分别由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围绕“报告什么”,确定政治理论学习、大会期间工作、闭会期间活动、联系服务选民和履行代表其他义务“五个必须报告”事项,同时要求职务代表突出政策落实、企业家代表侧重产业发展、专业技术代表聚焦行业贡献,报告个性履职内容。围绕“怎样报告”,统筹用好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履职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和“江苏数字人大”“泰州人大发布”等各类平台,组织开展口头或者书面报告履职情况,明确身兼多级人大代表职务的代表,原则上以最高层级代表职务口头报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层级报告。目前,泰州市的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口头报告比例均为44%左右,直接选举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口头报告比例50%以上。围绕“向谁报告”,对省市人大代表,明确向市县人大常委会或被授权的专门委员会报告;对县乡两级代表,明确参与选民的人数要求、构成比例、报名程序。根据安排,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6名省直单位省人大代表8月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有关专工委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围绕“如何评价”,对部分代表的履职报告组织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对其他代表的履职情况在审议的基础上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反馈代表本人。今年8月的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参会人员分组审议9名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报告,并逐一反馈审议意见。
靠联动推进,增强有效报告的行动自觉
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及时向泰州市委报告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整体安排,突出职务代表示范带动,部署各级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人大代表首先报告,推动担任市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带头报告。坚持群众参与贯穿始终,时间上结合农闲、工余等灵活错峰,场景上结合人大代表讲坛、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活动、“家站点”履职等统筹安排,地点上走进田间地头、车间工厂、村居社区,用选民认可的方式、接受的语言、认同的态度、信服的方法报告履职情况。特别是对直接选举代表,提前发布报告履职情况公告,接受选民报名,科学合理确定选民代表的数量和结构,原则上每次不少于30人。今年以来,组织代表现场报告履职情况近600场次,让群众感受到代表就在身边。坚持数字赋能贯穿始终,各级人大和代表小组在“江苏数字人大”公布代表履职报告安排表、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基本信息和履职信息、代表个人履职计划,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统筹监测系统,及时登记代表参加各类履职活动情况,建设代表履职的“数字档案”,作为履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