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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治护持“两山”转换的康庄大道

来源: 上饶人大网  浏览字号:
  三清云峰,秀绝天下。最美婺源,留住乡愁。鄱湖水阔,长天一色灵禽舞。黄冈山高,武夷千仞荟茶香。上饶,青山处处,绿水泱泱。上饶,拥有5A级景区4个,4A级景区35个,位居地级市前列。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随着上饶旅游业的勃兴,如何保护好、利用好作为上饶旅游底色的绿水青山,成为上饶人大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课题。2025年10月1日,《上饶市婺源传统风貌保护传承条例》和《上饶市矿区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同日施行。这是上饶人大为地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的坚实法治新动能。
  续长补短共添彩
  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婺源考察时指出,要“保护好自然生态,把传统村落风貌和现代元素结合起来,坚持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把乡村建设的更美丽。”“优美的自然环境本身就是乡村振兴的优质资源,要找到实现生态价值转换的有效途径,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古树高低屋,斜阳远近山。林梢烟似带,村外水如环。”拥有“中国最美乡村”美誉的婺源,是上饶旅游的绝佳名片。早在2009年,婺源县人大常委会以决议形式明确全面实施天然阔叶林十年禁伐保护,此后又将十年禁伐升级为长期禁伐,并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作出规定。但在十多年的旅游开发过程中,也出现过问题。比如有着“小桥流水人家”之称的李坑景区,因违章建筑影响古村落风貌而被迫闭门谢客。如何杜绝景区开发的决策失误、如何让生态保护好的做法上升到法规制度层面予以强化,成为上饶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又一突破口。制定《上饶市婺源传统风貌保护传承条例》,就是立足展示美丽中国上饶实践的有益探索,要让婺源山长青,水常绿,美丽生态能够永续,让法治守护乡愁记忆。
  上饶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铜、金等有色贵金属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也是长江中下游重要生态功能区。多年的矿山开采,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裸露的山体,深陷的矿坑,浑浊的溪流,成了一处处触目惊心的“生态疤痕”。上饶共有301个持证矿区、933个废弃矿区。如何补齐这一生态短板,提升矿区生态修复与利用的法治化水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命题,更是矿区人民的殷殷期盼。为让破损的山体重披绿装,让废弃的矿坑不再刺眼,让被污染的溪流重回清澈,上饶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矿山治理新模式,取得明显成效。其中,望仙石材矿由废弃矿山变身奇幻“仙侠世界”,成为爆款旅游打卡地,德兴铜矿、永平铜矿结合矿山修复打造生态公园,被央视聚焦,获百姓点赞。“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上饶人大及时把矿区生态修复与利用纳入立法计划,把好的做法提炼、固定,让自觉行为成为刚性约束,实现矿山治理成功范式推广有法可依。
  优化机制强管理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落实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
  《上饶市婺源传统风貌保护传承条例》明确条例所指“传统风貌”包括自然风貌和人文风貌,目的是构建起全要素立体保护格局。其中,条例规定“加强对山、水、林、田、湖等自然风貌的保护,维护婺源山清水秀的自然风光”,并具体从山体保护、水系治理、林木保护等方面制定管控条款,整体性守护婺源“八分半山一分田”的自然生态。《上饶市矿区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紧扣生态修复目标,多措并举,还原绿水青山。
  在责任体系构建上,两部条例都明确“四级联动”机制,把责任层层压实。婺源传统风貌保护传承条例细化市县乡村职责:市政府负责监督指导,县政府编制专项保护规划,乡镇开展日常巡查,村委会将保护措施纳入村规民约。矿区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则构建“部门协同”网络,明确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监督、生态环境部门管污染防治、水行政部门抓水土保持等,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闭环管理。
  在实施机制设计上,精细条款让法规落地更具可操作性。婺源传统风貌保护传承条例规范保护规划编制流程,要求“以连线、成片方式整体保护”,建立日常巡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让保护无盲区。矿区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对修复全流程“定标准、划底线”:开采前必须编制修复方案并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开采中坚持“边开采边修复”,修复后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多部门联合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条例创新设立“生态修复年度计划”制度,要求采矿权人制定并执行生态修复年度计划,并有针对性地设置法律责任,保障矿区生态修复工作及时高效。
  与时俱进可持续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上饶人大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这一核心理念。
  上饶废弃矿坑会生金,上饶矿区生态修复成典型。望仙谷废弃矿山修复、永平铜矿生态修复分别入选全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彰显了上饶矿山修复的“样本实力”。上饶积极推广矿山修复“生态修复+”融合发展模式。望仙谷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修复+旅游开发”模式,让废弃矿山变身4A级景区,2024年接待游客量超3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28亿元,带动周边老百姓开办民宿1100家,农家乐386家,当地受益群众达10余万人,辐射周边乡镇收益年超3亿元,形成了“景村联动、生态富民、共同富裕”效应。望仙村村民缪德林感慨道:“以前我们村民不是从事石材加工业就是外出务工。现在望仙乡整个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村民还可以在自己家门口做事,且收入不菲。绿水青山真的就是金山银山。”
  矿区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原则,针对不同矿区特点分类施策。条例规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生态修复后的矿区进行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建设矿山公园、地质博物馆、植物园、湿地公园、休闲农业、观光绿道、体育场所等多元化主题项目,推动矿区生态修复与文化、旅游、体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的模式参与矿区生态修复与利用。”
  同样,婺源传统风貌保护传承条例鼓励社会资本以捐赠、认领、投资等方式参与,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古村落生态化修复。作为成功范例,篁岭荣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称号、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旅游综合收入突破5亿元,累计纳税达3.2亿元。景区吸纳400多名当地及周边村落村民就业,篁岭村从贫困边缘一跃成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村民人均年收入从开发前的3500元激增至56000元,“资源变资产、村民变股东”的“篁岭模式”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浸润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两部条例的制定,是上饶人大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推动良好自然生态释放更多惠民红利的又一次努力,必将成为法治护航大美上饶的崭新起点。(于晓明)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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