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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十年立法展现人大新作为 惠民利民取得发展新成效

来源: “甘肃人大”微信公众号  浏览字号:
  自2015年以来,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彰显鲜明的“庆阳特色”,开启设区的市立法奋进历程。
  截至今年7月底,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庆阳市地方性法规共8件、修正修订4件,从立法程序规则到禁牧、从物业管理到烟花爆竹燃放、从停车到燃气管理、从农村住房到董志塬保护,庆阳以“小切口”立法回应民生关切,以“小快灵”法规破解治理难题,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等领域交出了一份厚重且精彩的法治答卷。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立新说:“地方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人民为中心,察民情、听民声、汇民智,做到有刚性、有特色、真管用。”
  人大主导立法,筑牢法治根基
  人大主导立法,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确保立法方向正确、体现人民意志的关键所在,更是破解部门利益法治化难题、提升立法质量的重要保障。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甘肃省新时代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将人大主导立法贯穿于法规立项、起草、审议、表决全流程。
  在制定《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过程中,创新推行“双组长制+起草小组+工作专班”模式,将“瓶装燃气统一配送”“高层建筑禁用瓶装燃气”“新建管道安装自动切断报警装置”等技防措施写入法条,并明确法律责任,通过人大主导的“先行先试”,成功破解燃气安全治理难题。条例实施以来,不仅有效保障了燃气安全供应,更实现了燃气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零发生”。实践证明,人大主导立法并非人大“单打独斗”,而是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形成强大的立法合力,确保立法始终与党的要求同频共振,与人民需求紧密相连。
  “小切口”精准立法,破解民生痛点
  庆阳立法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社会治理“顽瘴痼疾”,以“小切口”立法撬动社会治理难题,以“小快灵”立法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制定《庆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要坚持规划引领,破解庆阳有新农宅而无新农村的现状,解决宅基地审批慢、分户难、无序建房等突出问题。”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宏说。该条例直击上述痛点,制定“一户一宅”“建新拆旧”“三到场”服务、村庄规划编制、施工资质审查等条款。将村民建房从“申请推、放线拖”的困境中解放出来,成为全省首部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为乡村振兴和农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庆阳市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停放管理条例》针对“停车难、停车乱、乱收费”这一城市治理顽疾精准施策。创新“三同时”配建停车场、智慧监管平台、居住区域停车认证等制度,推动市区新增1.8万个停车泊位,实现当年立项、审议、报批的“庆阳速度”。法规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市区停车压力,解决了停车乱象,让法治力量渗透到社会治理的“毛细血管”,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
  广泛汇集民意,践行民主理念
  立法是民意的“晴雨表”,也是民智的“聚集地”。庆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立法信息采集点+立法信息采集员+立法协商”等机制,广泛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与立法全流程。
  “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要多措并举开展调研,最大限度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凝聚各方共识,践行民主立法。”庆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梁龙表示。
  在制定《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过程中,组织四县区人大常委会和15个市直相关工作部门广泛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0份,召开座谈、听证会、论证会13余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2000余份,收集到意见建议269件,参与人数400多人。立法工作专班经过9次集体修改,将条例从一审稿11章92条优化为三审稿7章46条,把庆阳市在治理水土流失过程中取得的“固沟保塬”及“四道防线”治理经验转化为具体法条,生动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这种“开门立法”的模式,不仅提升了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更让立法过程成为凝聚社会共识、彰显制度优势的生动实践。
  “地方立法要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与诉求,汲取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让地方立法真正成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助听器’,精准捕捉基层治理中的细微问题,为基层治理提供切实可行的法治方案,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国人大代表马银萍说。
  创新立法机制,回应时代需求
  新时代立法工作需“急用先行”“灵活应变”。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庆阳市禁牧条例》制定中,立法调研组打破传统立法模式,深入田间地头、羊圈牛棚与群众拉家常,和执法人员聊管理,同时通过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将禁牧范围、处罚幅度等核心条款凝练为18条“干货”。
  该条例成为全省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为黄土高原生态修复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修正后的条例更与民法典紧密衔接,彰显了“立改废释”并举的灵活性。条例实施后,庆阳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增强。
  十年法治征程,绘就美好未来
  十年磨一剑,庆阳立法工作从《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夯基垒台”打基础,到《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积厚成势”再出发,走出了一条具有庆阳特色的法治之路。这种“群众点题、立法答题”的模式,让法规从“纸面”走向“民心”,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庆阳立法十年的实践,是法治中国地方实践的一个生动缩影,它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才能让地方立法真正成为解决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的“金钥匙”、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活水源”。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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