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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作用 助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张宝山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18期  浏览字号:
  发挥人大作用,助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是贯彻实施新制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必然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依法行使立法、监督等职权,作出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发展。通过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组织宪法宣誓仪式、举行宪法宣讲活动等方式,加强宪法宣传教育。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使立法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通过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
  宪法宣传教育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国家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连续多年联合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学习宣传宪法。每年国家宪法日当周为“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加分设主题日形式进行宪法宣传教育,分别由不同的中央国家机关牵头负责,安排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主题日。地方各级人大协同联动,牵头举办座谈会、专题讲座、公众开放日、线上知识竞赛、宪法晨读等活动。各地方、各部门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丰富宣传渠道,策划组织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宪法在港澳的宣传教育,是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国家加强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宣传教育,增强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意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实施和监督的职责,加强宪法在特别行政区的宣传教育,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
  宪法宣誓制度是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依法履职、接受人民监督的庄严承诺和制度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推动宪法宣誓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彰显了宪法权威。
  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
  在立法中普法,既能汲取民智,又能增进公众对法治的理解,事半功倍。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应当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
  全国人大和有地方立法权的人大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在立项、调研、起草、审议、出台各个环节,通过发言人机制、立法者解读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立法的背景、内容、意义,通报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回应立法热点问题,围绕有关议题播发答记者问,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扩大社会参与,将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增强法治观念、讲好立法故事的过程。
  备案审查宣传解读是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的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支持、引导有关媒体对备案审查工作进行及时、准确的报道,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将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的重要平台。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进一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全过程宣传功能,积极宣讲立法故事,让人民群众耳闻目睹立法过程,更好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
  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是确保普法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积极行动,采用法定方式、依照法定程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动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自1985年起,国家每五年出台一个普法规划,今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实施和“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专题调研有机融合,注重总结普法经验、发现解决普法困难问题,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为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坚实保障。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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