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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公园建设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查炜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18期  浏览字号:
  推进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哪些主体负有管理责任?如何划分管理主体责任与分工?如何统筹严格保护与加强管理?……历经三审“打磨”,国家公园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是此次国家公园法立法亮点之一。在吸收相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新通过的国家公园法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公园建设高质量发展。
  健全和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 统筹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国家公园建设涉及部委、地方政府等多个层级的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体制机制是否顺畅至关重要。
  国家公园法明确,国家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对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国家公园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作了规定,同时规定上述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实现信息共享。
  国家公园面积大、范围广,建设管理常常面临跨行政区域治理难题。
  对此,国家公园法对跨区域国家公园协同管理作了安排。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商国家公园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跨省域国家公园建设重大事项;国家公园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就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开展区域协同立法。
  “国家公园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系统性地回应了长期制约治理实效的‘九龙治水、条块分割’的难题。”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说,“这一制度设计为破解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权责交叉问题提供了法治保障。”
  坚持规划先行 强化国家公园规划管理
  从试点探索、正式设立到高质量推进,我国的国家公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家公园法立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实践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公园规划体制。
  国家公园法明确设立国家公园后,可以将国家公园作为特定区域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对保护和管理的目标任务、保护对象、保护措施等事项作出安排。
  三江源国家公园里,“一户一岗”生态管护制度落地实施,牧民成为生态管护员,让牧民在保护生态的同时也能过上好日子……国家公园里,生态保护画卷徐徐展开,原有居民生活有声有色。
  为维护原有居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公园法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对比草案二次审议稿,新通过的国家公园法增加规定,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对拟开展的生态修复活动和原有居民生产生活活动等作出安排。
  草案三次审议期间,有的意见建议提出,编制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加强信息公开,支持当地居民等参与国家公园保护。就此,新通过的法律作出以下修改:一是增加规定,组织编制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深入论证;二是增加依法公布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状况的内容。
  强化分区管控 明确国家公园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
  我国幅员辽阔,生态禀赋迥异,管理国家公园需科学施策,分区分类。
  国家公园法确立了分区管控制度,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功能定位和管理目标,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并对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规定了不同的人为活动管控措施。
  国家公园法还明确了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对国家公园内自然生态过程、保护对象生息繁衍具有明显季节性变化规律的区域,经科学论证,在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实行季节性差别管控措施;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可以对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规定差别化管控措施。
  此外,在完善管理举措方面,法律还作出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和制度设计。具体而言,法律对健全完善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规章制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建设活动有关要求、日常巡护制度等作出了具体安排。
  国家公园法的出台,推进我国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在法律层面的确立和完善。随着法律落地施行,一套权责清晰、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将从蓝图走向现实,为我国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筑牢根基。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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