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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方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通讯员 刘姗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张宝山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17期  浏览字号:
  祖国西北的广袤疆域上,新疆正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共和国的版图上绽放夺目光彩。
  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中,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各地实际开展立法工作,地方立法特色突显,引领、推动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发挥良好,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立法成为具有新疆特色的地方法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区立法机关协同发力,形成了以高质量地方立法为新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保驾护航的良好局面。
  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制定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根据立法法规定,统筹考虑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分批次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2016年3月首批次确定克拉玛依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2017年确定了所有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
  赋权完成后,四个设区的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吐鲁番市)和五个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地方立法权。此外,五个自治州和六个自治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大还享有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
  2016年至今,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法规和决议决定170件,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自治县人大出台法规和决议决定215件,设区的市、自治州出台法规的数量占自治区地方立法总量的56%,成为自治区地方立法的主力军。
  围绕中心工作,把握民族地区立法工作主线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履行人大职责,确保地方立法服务于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和各地发展需求。
  加强人权保障,切实改善民生,是地方立法服务人民群众的必然要求。设区的市、自治州制定立法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地方立法坚持的基本原则。
  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等制定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制定燃气管理条例、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制定乡村环境治理条例,克拉玛依市制定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水源安全、生活燃气热力安全稳定供应、享有安全整洁舒适的良好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高受教育者职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制定平安建设促进条例,哈密市制定经营主体政务服务条例,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公民提供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设区的市、自治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为巩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吐鲁番市牢牢把握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和地方立法的首要考虑,制定吐鲁番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规定,引导文明新风、抵制不良风俗,推动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昌吉回族自治州制定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挖掘和利用北庭故城遗址历史事实、文化遗存,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哈密市制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活化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在文化润疆、促进民族团结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作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制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条例,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引导各民族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突显新疆特色,推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谋划推进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注重突出地域特色,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确保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
  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区域竞争优势的关键举措,更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吐鲁番市制定葡萄干质量管理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制定红枣产业促进条例、库尔勒香梨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制定精河枸杞产业促进条例、冷水鱼产业促进条例,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制定阿图什无花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关于加强矿业权监督管理的决定,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制定鹰嘴豆产业促进条例,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制定水稻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充分发挥资源能源优势,加强新疆特色品牌建设与保护,推动形成以质量品牌为核心的特色产业发展新优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大特色珍稀资源保护力度,是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共建美丽中国的重要行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制定新疆黑蜂遗传资源保护条例、野生果林资源保护条例、伊犁马保护与利用条例等法规,保护好新疆特色珍稀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依法促进特色珍稀资源可持续发展和合理利用。克拉玛依市制定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保护新中国石油工业遗产,传承中国石油工业西圣地文明,弘扬石油精神和城市特色文化。
  统筹特殊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制定吉木乃县萨吾尔山冰川水资源保护区域管理条例,保护冰川脆弱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守护地球的“固体水库”。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制定大风灾害防御条例,加强大风灾害的防御,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大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哈密市制定戈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对千百年形成的戈壁砾幕层保护,用制度和法治力量守护戈壁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制定绿色矿山建设促进条例,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高质量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经济。
  发挥探索功能,先行先试丰富地方立法实践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谋划、主动思考、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地方立法实践,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通过针对具体问题精准设计制度规范,以灵活高效的立法形式填补法律空白、回应群众期盼,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治保障,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效能。近年来,设区的市、自治州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3年克拉玛依市制定城区路面防滑规定,全文共7条,紧贴群众诉求,简洁明了、直击问题、措施务实、社会效果好,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区的市、自治州立法中首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
  继该部法规后,2024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制定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文共10条,以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立法切入点,规范消防通道管理和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更新、保护,加强易产生消防隐患的电动车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小快灵”法规吐鲁番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规定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解决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共建和谐社会。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推进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这些地方性法规均坚持问题导向,制度科学严谨,形式简洁灵活,选题精准、表达精练、务实管用,有效解决了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设区的市、自治州通过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协调机制,聚焦共同关切的重点领域,推动法规标准相统一、监管执法相协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哈密市、吐鲁番市建立一州二市立法协调机制,制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吐鲁番市、哈密市共同起草了百里风区公路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规定,即将审议并报请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加强区域联动,共同构建相对统一和谐的区域法治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实现了区域协同立法实践的新突破。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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