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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法治利剑 护英烈荣光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舒颖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16期  浏览字号: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回望峥嵘岁月,为了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无数英雄烈士用生命书写了感天动地的伟大史诗。
  “对一切为国家、为民族、为和平付出宝贵生命的人们,不管时代怎样变化,我们都要永远铭记他们的牺牲和奉献。”曾经,他们以生命保卫山河无恙、家国安宁;如今,我们用法治捍卫英魂权益、先烈荣光。
  2018年4月27日,英雄烈士保护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并于当年5月1日起施行。七年多来,法律实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尊崇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更加深入人心,保障法律实施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崇尚、学习、保护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不断完善英雄烈士保护的法律规范体系
  2021年5月31日,网络大V“辣笔小球”因在网络上公开侮辱牺牲的戍边官兵被江苏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被责令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后的全国首案。
  如何为英雄烈士权益提供更加全面的保护?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后,2020年出台的民法典和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分别从民事和刑事的角度,为保护英雄烈士权益设置专门条款;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陆续修改制定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安葬办法等配套行政法规、规章。
  地方层面,有的聚焦英雄烈士保护制定专门法规,比如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在今年3月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条例;有的侧重有关纪念设施出台法规,例如2024年开始实施的《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有的立足本地历史文化和实际情况,开展“小切口”立法,譬如《邯郸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条例》、《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等,既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又与国家立法协同发力,为维护英雄烈士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依法捍卫英雄烈士的“名”与“家”
  “今年5月12日,消防战士谢勇在淮安市恒大名都小区执行救火任务时不幸牺牲。我针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发表对其侮辱言论,伤害了谢勇烈士的名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诚恳地向谢勇烈士家人和社会各界表示歉意,在此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18年6月16日,一篇《公开道歉书》刊登于淮安日报要闻版显著位置。这是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在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曾某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近年来,少数人或出于“博眼球”、“蹭流量”等心态,恶搞、诋毁、抹黑英雄烈士,挑战法律底线。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等及时“亮剑”,依法打击侮辱诋毁英雄烈士、擅自将英雄烈士姓名用于商业用途、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等违法行为,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公布了罗某侮辱志愿军“冰雕连”、陈某萍多次歪曲史实侵害叶挺烈士名誉和荣誉等一批案件办理详情,不仅有力维护了英雄烈士合法权益,更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争做先锋的浓厚氛围。
  大力弘扬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2024年11月28日,搭载着43位志愿军烈士遗骸的专机从韩国仁川起飞,降落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迎回仪式结束后,烈士遗骸被运往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并于29日安葬。
  让忠魂归根,为烈士寻亲,既是烈士亲属的心愿,也是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有关部门连续迎回多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并隆重安葬,不断提升境内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常态化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累计为近7000名烈士确定了安葬地或找到亲属,扎实做好烈士遗属服务保障;着力加强对英雄烈士遗物、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征集工作,策划推出一批陈列展览精品,引导广大群众永远铭记英烈功勋。
  每一位英雄烈士,都是一座精神丰碑;每一次对英雄烈士的致敬,都是一次精神洗礼。现如今,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每逢清明、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各地干部群众都以不同形式参与祭奠或缅怀先烈活动。人们在致敬英雄中传承红色基因,在重温历史中感悟英烈精神,在抚今追昔中坚定前行意志。

  “暮雪朝霜,毋改英雄意气!”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到来之际,让我们沿着先烈的足迹砥砺前行,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续写新篇章、创造新辉煌!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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