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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制度
孔玲
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制度,是在综合分析全国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基础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由委员长会议确定部分建议交由承办单位予以重点研究办理,并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这既是助推代表反映的民情民意更好融入国家大政方针的有效途径,也是发挥代表建议服务大局功效的重要抓手,还是以点带面、提高代表建议工作质效的制度性安排。
一、重点督办建议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自2005年首次确定重点督办建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确定重点督办建议336项,涉及具体代表建议3600余件。二十年间,重点督办建议制度全流程、各环节日趋规范化、机制化。
随着代表建议数量不断增加,为更好地办理代表建议,推动解决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中的难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实践中,开始探索重点处理建议工作。创立之初,“重点督办建议”被称为“重点处理建议”。2005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原则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对确定需要重点处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跟踪督办,会同有关承办单位切实抓出成效”。十二届全国人大期间,“重点处理建议”的名称被调整为“重点督办建议”。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委员长会议修改《办法》,专门增加一章即“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重点督办”,进一步明确重点督办建议的确定原则、程序、督办要求、滚动办理和跟踪督办机制等内容。2021年以来,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督办建议制度不断完善。2025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对委员长会议确定重点督促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等作出明确规定。从工作层面探索实践到规范性文件明确程序要求,直至写入法律规定,重点督办建议制度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全、从全到精的转变。
二、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十年间,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加大督办力度,承办单位加强组织协调、集中力量办理,有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许多代表的“睿智之言”转化为国家治理的“良策实招”。比如,宁夏团全国人大代表曾连续多年多次提出反映中部干旱带老百姓生产生活困难的建议。为推动解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确定了“解决宁夏中部干旱带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支持宁夏中部干旱带高效节水补灌工程建设”、“支持宁夏建设马铃薯种薯基地”等多项重点督办建议。对这些建议的办理成效,有代表由衷赞叹:“山区人饮无水源,靠天下雨不安全。政府投资十亿元,惠及人口七十万。半数喝上自来水,群众饮水不再难。”“人老祖辈种土豆,年复一年常歉收。如今实现良种化,遍地土豆变金豆。”
2005年至今,336项重点督办建议中有60余项涉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其中,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方面18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方面15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方面11项。重点督办建议聚焦牵动万千家庭的民生实事,督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加强“督”、“办”联动,与代表同商共议、同研共办,推动建议办理过程成为了解情况、形成共识、解决问题的过程。
三、不断探索,从“全覆盖”到“落实处”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重点督办建议工作,进一步增强重点督办建议的全局性、协同性、实效性和关切性,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2024年,重点督办建议选题首次经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23项重点督办建议涵盖35个代表团,交由20家承办单位牵头办理,10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首次实现35个代表团和10个专门委员会的全覆盖。代表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承办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研究办理,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专门委员会将建议办理工作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强督促办理;常委会代表工委充分发挥统筹管理职能,以扎实的办理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关方面密切协同,实现了人大制度优势和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良性互动,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