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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森林火灾零火情违法案件零发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检查侧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进行检查。
9月15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雪克来提·扎克尔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省开展执法检查。
雪克来提·扎克尔指出,要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林业改革发展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依法强化林地林农权益保护、依法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依法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为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在四川盆地西南缘,洪雅县国有林场如同一条翡翠巨龙,蜿蜒盘踞。9月16日,伴随着绵绵细雨,执法检查组一行走进洪雅县国有林场柳杉近自然经营示范点,一幅林木蓊郁的生动图景展现在眼前。漫步林间,高耸的柳杉枝干交叠,遮天蔽日,林下植被亦蓬勃生长,蕨类丛生,苔痕斑斑,呈现出一种近乎原始的自然状态。
洪雅县国有林场始建于1953年,全场森林经营面积98.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6.4%,主要以柳杉、杉木为主。近70年来,累计造林50多万亩,森林蓄积增加700多万立方米,为筑牢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提供了有力支撑。
洪雅县国有林场呈现出的美丽生态画卷是四川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四川省副省长陈书平介绍说,四川省通过深入贯彻实施森林法,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超过40%,森林蓄积量19亿立方米,分布有高等植物1.4万余种、脊椎动物1460余种、野生大熊猫1387只,2024年全省林草产业总产值达5800亿元。
良好的森林生态已成为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重要支撑,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也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绿色引擎”,这背后离不开法治保障。
陈书平指出,四川省聚焦依法治林,构建涉林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先后出台《四川省绿化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等10余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专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依法防治林地土壤污染;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规范林地承包制度。今年,正在加快修订《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并开展《四川省森林条例》立法前期调研。
推动落实林长制见成效
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碧峰峡绝对是“大名鼎鼎”,这里林木葱郁,苍翠欲滴,峰峦叠嶂,崖壑峥嵘。秀雅的原生态景色和丰富的动植物种类,使碧峰峡成为当地“打卡地”之一。
近年来,碧峰峡实现了森林火灾“零火情”、违法案件“零发生”、生物病虫“无疫情”,这与林长制的建立密切相关。
森林法第四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
雅安市森林覆盖率达69.42%,雅安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森林法要求,建立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并不断探索绿色发展、生态惠民、林旅融合发展新路径。通过建立林长巡林等工作机制,落实林区护林员常态化巡林,使林区环境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也推动了生态价值转换。
全面推动落实林长制是四川省贯彻实施森林法的一项重要抓手。陈书平介绍说,2021年,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总林长,省委专职副书记任副总林长,相关省领导任省级林长并分工联系指导21个市(州)林长制工作。目前,四川省、市、县、乡、村五级设立林长8.8万余人,省、市、县三级逐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统筹推进党委、政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为确保林长工作有效落实,省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四川省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将挂牌督办案件整改、林业执法纳入林长制督查内容,推动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领域重点问题。
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不但会烧毁成片的森林,还会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森林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发挥群防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
四川部分地区因地势复杂等原因,存在森林火灾隐患,防火任务较重。四川省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也是此次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的内容之一。
陈书平指出,四川省一直高度重视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防火期来临前,省市县三级政府会发布防火令和禁火令,明确防火期和防火区,严格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同时,设立全省防灭火警示日,推动“三州一市”颁布实施防火条例,全省森林火灾起数连续5年处于历史低位。
防火责任落实对森林防火工作开展至关重要。记者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四川省建立了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明确市县乡村四级“一对一”逐级包干责任,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等制度,推广“十户联保”责任制,逐级压紧压实直达农户的责任。同时,出台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规定,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对市(州)和省直部门(单位)党政同责考核,倒逼属地和部门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
做好防火宣传同样意义重大,从2020年秋季起,全省中小学校开展了“开学第一课·森林草原防灭火”主题教育,将每年3月、4月定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通过多渠道对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安全避险等知识进行全覆盖宣传,提高全民防灭火意识。(记者 赵晨熙 文/图)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