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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职工感受到“娘家”温暖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李倩文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15期  浏览字号:
  脚手架上汗水滴落,外卖箱里盛满烟火,方向盘中握着远方,键盘敲击着岁月梦想……劳动创造美好,美好需要守护。“有困难找工会”,这句职工口口相传的话,不是简单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依靠。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组走进车间班组、快递站点、司机之家等,听到最多的故事,就是“娘家人”如何帮着讨公道、解难题、送温暖,让每一份劳动都被法治守护。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在诸暨枫桥,“小事不出班组,矛盾不出支部”的标语贴在供电所“枫桥式职工之家”的墙上,格外醒目。这里定期举办“书记谈心日”活动,职工们敢说心里话、愿提真意见,因为他们知道,“说了不白说”。
  “我们收到的案件,95%的劳动纠纷都可以在这里通过调解化解。”浙江诸暨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个集“预、商、调、裁、诉、援、执”多个功能于一体的中心,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劳动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同时指导入驻的社会组织联动乡镇、企业常态化开展就业指导等活动。
  这种“抓早抓小、就地解决”的智慧,正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执法检查组指出,要总结运用好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推动工会工作在新时代法治轨道上提质增效,更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如今,这一经验早已跳出诸暨,在全国开花结果。重庆构建“五方联动”群众性劳动争议化解工作联动机制,2021年以来累计办理劳动争议案件15.69万件;上海探索形成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上海样本,“工会+检察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工会+法院”协同推动劳动争议源头化解机制均实现市、区两级全覆盖;湖南通过工会自行调解、人社委派调解、法院委托调解等方式,2023年以来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3.85亿元。
  把“心头事”变“手头事”,竭诚服务职工群众
  职工的需求就是工会的追求。2021年新修改的工会法完善工会基本职责,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无论是工资协商桌上的据理力争,工伤维权时的法律援助,还是技能培训教室里的实操课程,高温天里递到工人手中的一瓶凉茶,从“维权”到“维权+服务”,藏着工会角色的深层转变。
  河南的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2%,2024年签订集体合同2.25万份,白纸黑字写清了工资涨幅、休息时间;辽宁于2021年、2024年两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从1810元增至2100元),年均增幅近5%,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浙江完善工会“全链条”高质量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帮助6.5万名职工实现再就业……各地亮眼“成绩单”的背后,是职工脸上更踏实的笑容,是企业里更和谐的氛围,更是社会发展中更强劲的动能。
  执法检查组的脚步,还特意停在了快递站点、司机之家、工会驿站,与快递员、外卖小哥、货车司机等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他们的入会工作,怎么建、入到哪儿、怎么入、如何吸引等关键性问题,听取他们对工会法实施的意见建议。
  炎炎夏日,重庆九龙坡区民主村的工会驿站里,外卖小哥李海向水瓶中灌满清凉的茶水,手机在充电桩上缓缓蓄能;千里之外,河南新乡的共享司机之家,长途奔波的董大维卸下疲惫,感受着“家的温暖”;上海更创新推出“权益协商上海模式”,让平台企业和骑手们坐在一张桌子上谈待遇……这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舒心瞬间,正是工会守护的生动注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是“局外人”,他们的权益,必须稳稳托住。
  执法检查不是终点,而是推动改进工作的起点。检查组表示,要把党中央对工人阶级的关心关怀送到职工心坎儿上,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完善维权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打造职工心中的“职工之家”。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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