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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3年度
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国务院组织审计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和单位,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
  (一)推进中央部门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一些部门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上存在绩效不高的问题,建议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编制预算,实行部门基本支出标准化,加强部门项目分类管理,完善经常性项目经费标准和一次性项目事前功能评估,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的要求,财政部自编制2025年预算起,选取财政部等16个中央部门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推动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组织中央部门对重大新增和到期延续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持续改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审计署持续关注中央支出预算和绩效管理情况,针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应用、项目库建设管理、中央财政投资等重点方面加大审计力度,着力揭示支出安排固化基数、资金闲置浪费或胡支乱花、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评价结果及运用质量不高等问题,推动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约束刚性。
  (二)稳妥推进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针对地方政府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化债不实等问题,建议完善地方国有企业监管机制,进一步厘清地方政府与地方国有企业在建设公益性项目、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和责任关系,完善公益性项目成本补偿和财政补贴机制,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的要求,财政部加强融资平台改革转型顶层制度设计,指导地方加强隐性债务置换与融资平台改革转型的有效衔接,会同相关部门印发通知,明确融资平台退出标准和要求,持续压减融资平台数量;结合企业实际分类推进市场化转型,逐步剥离相关企业的政府融资功能,斩断地方政府借道国有企业违法违规举债的路径,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水平显著下降。审计署结合地方财政收支、经济责任等审计,持续关注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风险情况,重点揭示地方政府借道国有企业违法违规举债、化债不实等问题,促进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将集中反映地方债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与人大监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三)有力推进重点民生资金问题整改。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应把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实实在在地用好重点民生资金,促进惠民政策落实。教育部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牵头组成6个联合督查组,对23个市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挪用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针对部分劳务派遣企业侵害劳动者权益等问题,组织开展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督促有关地方严肃查处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为劳动者补发被截留克扣的报酬、补缴社保费,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促进优胜劣汰。农业农村部针对农民财产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强化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审计署组织开展中药产销用情况、工伤保险和生育支持等专项审计;按照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开展乡村产业融合、帮扶项目管理、县域财政涉农资金等审计,把审计监督跟进到民生保障的“最后一公里”,把看好和推动用好民生资金、促进落实惠民政策作为审计最大的为民情怀。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一)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应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对重要问题一盯到底,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报告反映还存在一些要求立行立改但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议今后对此类问题以附件形式列表说明”的要求,审计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各项要求,持续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在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等文书中,实事求是地提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要求。对整改过程中受客观因素制约、外部环境变化、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影响,难以按原定要求完成整改的问题,明确了调整变更整改类型的办理程序。特别是对调整为持续整改的问题,明确要求制定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细化分年度整改目标和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使问题真正处理得下去。针对2023年度审计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选取问题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28个被审计单位900多个重要问题进行整改“回头看”,严肃查处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进一步推动落实整改责任,增强整改质效。针对要求立行立改但截至2024年9月底没有整改到位的95个问题,审计署持续跟踪督促,至2025年3月底已有48个完成整改,共整改问题金额130.66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5项,追责问责22人;同时将进一步研究完善此类问题在审计整改报告中的列示方法,通过汇总分析等方式,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掌握情况,以利于人大持续跟踪监督。
  (二)促进深化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审计整改要强化系统观念,坚持远近结合、堵疏并举、标本兼治,通过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做好审计整改的‘下半篇文章’”、“应深入分析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做到‘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有关部门在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从制度设计、政策执行、监督管理等方面,深入分析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缺陷,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财政部将整改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制定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实施办法、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组织开展审计查出问题内控审核工作,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教育部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膳食经费管理、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等文件,部署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自查自纠,推动标本兼治。农业农村部深入分析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原因,制定完善促进脱贫村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通过跟踪调度、现场调研等方式推动落实。国务院国资委起底清查虚假贸易、应付款项、“两金”(应收账款、存货)、挂靠经营等4项问题,围绕“控股不控权”、中央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金融业务风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突出共性问题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加快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潜力。审计署在2023年度审计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从900多个重要问题中进一步选取400多个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分析原因,重点指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政策设计、组织实施、监管问责等方面的不足,以及基层贯彻落实制度规定的堵点难点淤点,在此基础上研提改革解决举措。
  (三)通过强化问责推动审计及整改结果运用。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应进一步用好问责利器,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问责”的要求,有关部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审计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日常调整配备等重要参考,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截至2025年3月底,针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共追责问责4060多人。财政部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评估领域专项监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4个方面,在全国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通报典型案例。国务院国资委将审计及整改结果作为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董事会评价等重要参考;对审计署移送的11个重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追责问责意见,涉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从业规定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查处。针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近3年共给予160多名责任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降薪降职等处理处分,有的将虚假整改问题与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案处理,有的将相关问题作为警示教育材料在全系统通报,有的倒查在决策、实施、监督等环节存在的失责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形成有力震慑,释放了从“管得松”、“改不深”到“动真格”、“严问责”转变的强烈信号,推动审计整改成效更加彰显权威高效要求。
  三、进一步提高财政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健全政策事前评估机制。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解决审计监督中屡审屡犯的‘老大难’问题,应当从根源上提升财政政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对项目规划和支出安排的前期论证、统筹布局,充分了解地方和群众的意愿需求,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可行性”、“应把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和审计工作结合起来,把一致性评估工作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分专题逐步推进”的要求,财政部加强重大政策和项目源头管理,推动建立健全事前评估机制,将事前评估嵌入新出台和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防止超财力出台政策、新上项目;在编制2025年度预算时,加强项目立项和入库审核,按规定对资金量大、专业性强、技术复杂项目开展财政评审,在安排预算时有效运用评审结果;在12个省份开展地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围绕财政资源统筹、零基预算改革、基层“三保”、地方债务管理等重点工作设置试点任务,探索财政科学管理新路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以来牵头建立健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促进各方面政策统筹协调,推动把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更好把握政策时度效,及时调整完善评估重点,对促进经济回升向好的支持性、引导性政策,推动早出快出;对一些防风险、强监管等可能影响经济运行、居民就业的政策,指出可能的风险点;对个别可能产生较大收缩性抑制性影响、扰乱社会预期的政策,要求暂缓或完善后出台。审计署将在中央财政管理、地方财政收支等审计中,持续关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情况,着力揭示政策不一致导致资金分配不合理等问题,推动提升各项政策目标、工具、力度、节奏匹配度。
  (二)健全政策调整退出机制。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审计整改应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对政策可行性的评估,对过时、效益低的政策及时清理、退出”的要求,财政部组织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开展定期评估,对政策实施效果不佳、支出效益较低的适当压减预算安排,对到期项目及时清理退出;组织开展改革实效评估,实施重大财税政策全生命周期评价,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改革和政策实施中的问题。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财政、货币政策工具协同配合,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强化项目资产管理、收入归集,确保按时偿还、不出风险;规范金融机构融资业务,努力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起草防范信贷等资金空转的指导意见,降低中小经营主体融资门槛,更好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社会预期管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动态,清理对消费的不合理限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三)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在当前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应更加关注资金闲置、浪费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要求,财政部把过紧日子要求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督促加快闲置资金拨付使用,对分配不合理的通过核减预算、收回资金等进行调整,严肃查处损失浪费、套取骗取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对所有中央部门预算项目、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批复时同步设定绩效目标,执行中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执行终了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的重要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过程性管理,对结转资金较多、进展较慢的项目,在督促加快建设和资金支付的同时,暂缓下达后续投资;对难以继续执行的项目,督促按程序调整投资计划。审计署以“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落实、超长期特别国债管理使用等为重点,大力揭示因前期准备不充分等造成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闲置浪费等问题,推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见效。
  四、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一)加强国资国企、科技等重点领域专项审计。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应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把常规审计与专项审计结合起来,在做好日常审计监督工作的同时,对一些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如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科技成果转化等开展专项审计”的要求,审计署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央企业审计中,除继续紧盯财务收支、重大决策、内部管控等常规内容外,把国有资本“三个集中”、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标志性改革举措作为重点,持续揭示国有资本在关键领域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投入不足、对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不力等问题,以改革的思维提出建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在科技相关审计中,按照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引导基金审计,深入揭示基金资金募集、投资管理使用退出、实施绩效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更好引导和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
  (二)更加突出财政投资效益审计的理念。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财政投资效益不仅是经济效益,还包括社会效益、科研创新的长期效益等,建议开展投资项目综合效益审计的探索试点,每年选择一部分项目进行评估”的要求,审计署近年来始终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并将其作为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看家本领。如财政审计中,多次指出项目安排不科学、部分投资未发挥带动放大效应,有的重大项目进展缓慢,有的资金闲置或被挪用等问题;民生审计中,多次指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混乱,存在挤占挪用、串通套取、发放对象不精准或项目建成后利用率低等问题;资源环境审计中,多次指出耕地保护不力、林木营造弄虚作假等问题;国资国企审计中,多次指出会计信息不实、违规经营造成损失浪费、国有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通过持续推动,一些重大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突破,解决了一些不利于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的隐患。下一步,审计署将更加突出效益审计理念,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在各项审计中持续揭示违反效益原则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推动提高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在内的财政投资综合效益。
  (三)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应更好统筹协调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的要求,一是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调。审计署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做好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及时提供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清单,配合制定跟踪监督方案等;认真履行国务院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职责,持续加强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4类国有资产审计,按程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的贯通协调。审计署按照整改工作安排,向财政部全面提供发生在各地各部门的财政管理相关问题清单,请其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财政部认真查办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分类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完善政策制度,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工作合力明显增强。
  (四)加快形成全国审计一盘棋。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审计署机关、特派办以及各地审计厅局的工作统筹协调,共同推动解决堵点难点问题”的要求,审计署扎实履行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职责,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专项培训、现场调研督导等,推动破解老办法运行新体制的难题,加快形成全国审计一盘棋。特别是在统一组织审计项目中,不断改进组织方式,有力调动全国审计资源,其中社保、农业等领域审计项目,主要依靠地方审计力量。立项环节,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统一计划时,统筹考虑特派办和各地审计厅局力量,根据项目的政策特点、资金规模、以前年度审计情况等合理安排审计任务。实施环节,对特派办和各地审计厅局共同实施的审计项目,由署机关统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问题处理原则,并加强过程指导,聚焦突出问题,厘清思路方法,推动解决堵点难点。成果运用环节,由署机关统筹特派办和各地审计厅局相关成果,加强综合分析,通过纳入审计工作报告、综合审计报告、审计信息等,有效提升审计成果运用的层次和水平。审计整改环节,将特派办、各地审计厅局查出的相关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并组织特派办、各地审计厅局建立台账、督促整改、检查销号,汇总后按程序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结果。
  
国务院
  2025年5月18日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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