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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
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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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和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分组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从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推动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2024年1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函,正式通报审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传达学习,认真研究梳理,对照部署改进措施,严格督促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传达学习,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方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方面,是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高度重视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对于推动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迅速组织学习贯彻审议意见,张军同志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院党组务虚会、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等一系列会议上,就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强调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决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依法公正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及时化解行政争议,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全面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更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2025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全文传达学习审议意见和全国人大监司委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汇聚各级人民法院推动行政审判提质增效的合力,为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2025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行政审判2025年工作要点,系统部署58项重点工作举措,并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逐项推进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狠抓贯彻落实,全面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对照审议意见检视差距不足,全面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狠抓“九分落实”,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一)深刻把握、充分履行行政审判职能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职能定位;提升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等意见建议,始终牢记行政审判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必须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召开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出台规范性文件、组织同堂培训、举办“行政审判讲堂”等形式,教育引导全国法院广大行政审判干警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法治性,进一步树立正确的行政审判工作理念,正确理解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努力推动行政机关、人民群众、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双赢多赢共赢”。要求办理每一起行政案件都要注重从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去判断和把握,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努力实现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二是依法积极稳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审议意见中既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灵活运用方式方法的要求,在办案过程中统筹兼顾依法监督纠错、维护政府公信力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把握好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个案公正与整体公正的关系,以求极致、止于至善的高标准,努力在法律的自由裁量空间内寻求最佳处理效果。
  三是依法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各类违法行政行为坚决依法纠正,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促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比如,在某公司涉欠缴税款案中,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土地虽登记在某公司名下,但因历史遗留等原因并非均由该公司实际占有,税务机关机械依据证载土地面积全额计算土地税并加收近千万元滞纳金,不符合实质课税原则,遂依法判决撤销被诉补缴、处罚决定,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立良好征纳关系。
  四是促进提升行政处罚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过罚相当、首违不罚等原则和精神,开展全国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高度关注行政机关异地执法、“小过重罚”、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依法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助力细化裁量标准,促推行政处罚规范化发展。比如,江苏省某羊肉经营部因销售未经检疫的羊肉获利180元,某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罚款10万元,人民法院认为监管部门未充分考虑相关裁量因素,处罚过重,促推监管部门先行自我纠错、降低罚款金额,某羊肉经营部缴纳罚款后主动撤回起诉,监管部门相应完善类案裁量标准,有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二)推动健全完善行政审判制度机制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开展行政诉讼积案集中化解活动;完善诉讼期限;探索建立滥诉的识别、规制机制等意见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积极稳妥推动完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健全行政审判体制机制。
  一是积极研究推进行政案件管辖改革。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改革部署重大意义,加强对既往行政案件管辖改革情况的分析评估,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建议,统筹考量防止诉讼“主客场”、有利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便利群众诉讼等因素,加快研究提出精准改革建议。
  二是加快化解行政诉讼积案。建立健全长期未结案动态督办机制,每季度对行政诉讼积案进行梳理汇总、研究分析、跟踪督办。最高人民法院将两年以上长期未结行政案件全部纳入台账,明确包案责任人,逐案分析原因,加强实地督办。
  三是研究完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2024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发《关于正确确定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的批复》,明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六个月起诉期限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一年起诉期限的理解与适用。在此基础上,已将研究制定关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法律适用规定纳入2025年工作要点,目前正在稳步推进相关调研起草工作。
  四是促进当事人规范行使诉权。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司法文件。下一步,拟在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完善中一并研究落实。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就王某某诉交通运输部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作出生效裁判文书,在裁判文书中写明王某某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强调对于当事人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迳行裁定不予立案,也可以不予登记立案、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对滥诉行为亮明态度。
  (三)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行政争议化解平台,推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等纠纷解决机制衔接配合等意见建议,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做深做实定分止争。
  一是持续巩固提升审判质效。针对行政案件“程序空转”、“一人多案、一事多诉”以及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等突出问题,制定实施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巩固深化2024全国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工作成果,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发改提指”案件情况通报,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全面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效,取得良好成效。2024年,全国法院行政案件上诉率48.83%、申请再审率18.47%,同比分别下降1.01和0.27个百分点。
  二是着力强化行政纠纷协调化解。加强立审衔接,积极引导原告方精准选择适格被告和被诉行政行为,提出合理诉讼请求,为后续妥善审理、实质化解奠定基础。比如,江西法院探索建立“保障诉权、释明引导、立审衔接、依法规制”一体机制,2024年全省行政案件裁定不予立案率3.09%、驳回起诉率8.42%,同比分别下降4.77和16.07个百分点。坚持依法调解,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促进案结事了。2024年一审行政案件调解、撤诉率23.07%,2025年第一季度降至22.6%。
  三是有效促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指导各地法院积极支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2024年各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共化解争议8.5万件,2025年第一季度已化解1.4万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鼓励和支持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先行化解。比如,江苏法院推动该省13个市全部建立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制度,促推行政机关转变思想观念,由“等着法院判”到“自己主动改”,已在2744件行政争议中进行了自我纠错。
  四是持续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依托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于2024年底联合印发社会保障、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不动产登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投诉举报等领域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会议纪要,促进统一相关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标准。2025年召开“3+N”工作机制首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并研究制定涉证券监管、市场准入、金融监管等领域会议纪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促进解决相关领域在制度规定、监管落实等方面的症结,让矛盾纠纷止于未萌。2024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提出司法建议4791件,行政机关反馈4250件。
  五是进一步促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开展常态化交流会商、联合培训,不断统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标准,畅通复议与诉讼衔接渠道。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复议类案件,监督支持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在2023年超过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数量,2024年延续并扩大这一趋势,且经过行政复议后90.3%的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或信访程序。行政争议、行政违法更多通过行政复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渠道及时化解、纠正,有助于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从严从实抓好行政审判队伍建设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培养更多既精通相关法律、又熟悉行政领域法规政策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为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等意见建议,坚持严管厚爱,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一体融合推进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一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行政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行政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召开条线会议、解读司法政策、发挥“一网一微一会一刊一书一讲堂一库”(法答网、“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专业法官会议、《行政审判通讯》刊物、《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出版物、行政审判讲堂、案例库)对下指导机制作用等,把融合政治与业务的教育培训抓实抓常,教育引导法官从政治高度认识行政审判职能,以严格公正司法落实好政治要求、法的精神,体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是系统性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依托法院系统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平台,积极开展行政审判专项培训,并在其他相关培训班中注重增加行政审判培训课程,重点培训行政审判工作理念、前沿实务问题、裁判文书撰写等,促进干警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素能。2025年3月,国家法官学院专门举办全国法院法官晋高培训班(行政审判与国家赔偿专业),对推动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了专题培训。每月举办一次“行政审判讲堂”,面向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干警、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实务经验丰富的同志、知名专家学者、资深法官等进行专题授课,并就行政审判相关疑难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已举办13期,累计参训人员近15万人次。
  三是探索开展府院人员双向交流锻炼。将人员双向交流锻炼作为“3+N”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强化多领域实务历练,促进拓宽执法司法人员工作视野,一体提升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已向最高人民法院选派相关人员开展为期6个月的交流锻炼,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推进与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开展人员互派工作。下一步,将视情扩大交流锻炼范围,更好培养复合型人才。
  三、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加强新时代行政审判工作
  新时代新征程,面对党和人民提出的更高要求,面对中国式现代化赋予的更重责任,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全力推进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牢记重大司法政策由党中央决定,凡属行政审判领域重要司法举措、重大敏感案件等,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主动通过适配的司法政策、司法举措和典型个案审理,助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严格公正司法做实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在党委领导下做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记“国之大者”,一体抓实案件审理、服务治理、审判管理,以严格公正司法助推高质量发展。依法稳妥办理经济民生领域行政案件,积极助推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深入贯彻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严格依法审理涉企行政案件,做深做实支持促进与规范引导相统一、合法保护与平等对待相统一。研究制定涉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金融监管等领域行政审判座谈会纪要。加强行政协议案件审理,监督支持诚信政府、诚信社会建设。稳慎审理涉政府数字化履职行政案件,依法支持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妥善审理涉金融行政案件,支持监管机关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妥善审理涉房屋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在确保被征收人获得公平、合理补偿基础上,依法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妥善审理涉劳动和社会保障类行政案件,依法服务保障新就业形态发展。
  (三)是进一步提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效
  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注重找准当事人在行政案件中的实质诉求,坚持能调尽调、当判则判,依法做实定分止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在法定职能范围内积极支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助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做实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注重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促推解决。巩固深化“3+N”机制建设,进一步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标准。加强涉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更好支持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
  (四)是促进健全完善行政审判体制机制
  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的部署,认真负责提出改革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把防止诉讼“主客场”、有利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便群众诉讼落到实处。适时提出相关修法建议,促推完善行政诉讼中暂时权利保护制度等。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特此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4月30日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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