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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立时代良法 行善治之道
2015年8月1日,柳州市正式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标志着柳州法治建设迈入崭新阶段。十年来,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总要求,聚焦党委决策重点、群众关心热点、经济社会发展难点,统筹推进生态环保、民生保障、文化传承、产业促进等重点领域立法,探索出一条具有柳州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彰显人民本色的法治之路。
十年砥砺奋进,十年春华秋实。柳州已制定出台法规16部,修正2部,涵盖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多个领域,初步构建起支持改革发展、回应群众期盼、体现城市特质的法治体系。
立足城市特质,打造辨识度高的“法治品牌”
“立有地方特色的法,立柳州法、办地方事”是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的立法理念。柳州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广西最大工业城市,拥有一车、一水、一花、一粉、一宗师、一歌仙等多张城市名片。柳州市人大常委会以法治赋能,通过护一江清水、兴一碗米粉、强一辆汽车、守一座名城、美一座花城等“法治品牌”打造,护航城市特色产业发展、特色优势巩固、特色文化繁荣。
历时5年打磨,《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21年施行,构筑起全流域生态保护的法治屏障,助力柳州地表水质量稳居全国首位。《柳州市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的制定,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助力“网红”走向“长红”。《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条例》出台,以法治固化“柳州模式”,助力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设立“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日”(每年1月4日),让历史文脉在法治守护下绵延赓续。《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莲花山保护条例》等法规系统推进城市生态空间治理,让“紫荆花城”有颜值更有品质。
此外,传统村落保护、村寨消防安全、工业遗产传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融安金桔产业发展等一批反映城市特质的立法项目被纳入五年规划,其中部分已经出台或正在调研论证即将启动起草,立法触角持续延伸。
坚持创新驱动,探索可复制推广的“柳州样本”
十年立法路亦是改革创新路。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特色立法,推动出台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法规,“首部”“率先”成为立法工作的鲜明标签,形成了一批在全区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柳州样本”。
创制性立法走在前列。全国首部米粉产业促进法规《柳州市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填补产业立法空白。全国首部荣誉展示类地方法规《柳州市荣誉展示规定》,弘扬榜样力量,激发社会正能量,助力柳州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首部鼓励休闲垂钓的专门法规《柳州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规定》,体现包容开放的城市气质。全国首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综合性法规《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条例》,引领绿色出行法治化。在全区设区市中首个实现代表大会审议法规案常态化,提升了民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创新性探索贯穿立法实践。十年来,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各层面、各环节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立项前推行“背景调研+议案引导”机制,将代表议案转化为立法项目,推动政策先行先试,积累立法实践经验;起草中从以政府起草为主向人大主导起草、依托政府起草、委托第三方团队起草多元化模式发展;审议时灵活运用一审制、二审制、三审制,提升立法效率,针对重大议题开展专题询问,破解立法难题;实施后建立“执法检查+回头看+立法后评估+法规修正+议案督办”闭环监督机制,开展“法律巡视”,确保法规落地见效。 形式上既注重“大块头”立法构建制度框架,强化顶层设计,也善于以“小切口”切入民生痛点,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小法办大事、“小切口”推动“大治理”。同时,探索跨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桂湘黔三省六县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动,打造民族地区协同立法的新范本。
聚焦民生关切,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惠民生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立法切入点,让每一项法规都体现民情、汇聚民智、赢得民心。
聚焦百姓身边事,立务实之法。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公园广场条例,治理噪声扰民、遛狗不牵绳等问题,还市民宁静文明的公共空间;出台餐厨垃圾管理规定、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制定机动车停车条例,明确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长不少于30分钟,鼓励新能源车优惠停放,缓解“停车难”;制定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直指消防安全痛点,筑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着眼发展长远事,立管用之法。柳州市人大常委会推动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落地实施,留住乡愁记忆;制定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用最严制度守护“百里柳江、百里画廊”;出台螺蛳粉产业发展条例,以法治护航“小米粉”撬动“大产业”;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条例制定,为柳州的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注入法治动力。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就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柳州市人大常委会 供图
厚植民主根基,确保法规接地气有温度可执行
立法不能关门造车,而应开门问策。十年来,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动立法从“为民立法”向“由民立法”转变,确保法规接地气、有温度、可执行。
聚焦织密民意表达网络,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建成覆盖城乡的1个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18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并推动联系点从“建起来”向“用起来”“活起来”有效转变。其中,三江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少数民族自治县设立的唯一基层联系点,目前已完成国家、自治区、市级立法征询任务148项,征集到意见建议6300条,归纳整理上报意见建议4872条,250条被采纳,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样板。
聚焦拓展民主参与渠道,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互联网+立法”模式,开展“立法规划我参与”微信评选和“网上问法”“百姓谈法”等活动;组织专家释法、在线访谈,提升公众法治素养;联合媒体开展法律进社区文艺汇演,将征求意见工作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广受好评。
聚焦强化智力支撑体系,柳州市人大常委会组建立法专家顾问库、立法咨询服务基地,与广西科技大学共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委托第三方开展论证、调研和后评估。每部法规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广泛协商,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十年磨一剑,奋进正当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秉持“立良法、促善治、护民生、谋发展”的信念,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重振柳州工业雄风”战略目标,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立法,深化改革创新,拓展民主渠道,提升立法质效,奋力谱写新时代柳州地方立法新篇章。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