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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十载见真章 良法善治润昭萍

来源: 萍乡人大网  浏览字号:
  “法者,治之端也。”自获得地方立法权至今,萍乡市人大常委会秉持“小切口、接地气、重实效”的立法理念,聚焦改革所需、发展所盼、问题所在,制定修改了17部具有浓郁萍乡特色的法规,持续为萍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从擦亮“中国辣都”文明底色,到助力城市向美而行,从守护民生“烟火气”,到保护城市“绿肺”,从给烟花爆竹燃放、电动车管理“立规矩”,到协同立法共护“母亲河”……一副生动的立法画卷在昭萍大地徐徐展开。
  深耕善治 筑牢城市治理根基
  “有了这部法规后,公园里乱扔杂物、乱摆摊设点、乱涂写乱喷涂的现象少了很多。我真切地感受到,我们的城市越来越美了。”市民刘毅说。
  城市公园广场是城市生态人居环境、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2022年6月施行的《萍乡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设置了公园广场用地管理“红线”,明确在广场内禁止随地吐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助推城市建设提质升级。
  城市治理痛点堵点,就是立法焦点。“小区门口的商户经常把摊位摆到人行道上,不便于居民出行”“附近建筑工地扬尘严重,影响周边空气质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建设施工带来尘土污染等问题,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容管理等方面进行立法规范,为创造整洁美丽、安全有序、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致力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爱护公共环境、维护交通安全秩序、社区和谐等方面,对市民的行为规范作了明确引导。现在,闯红灯、乱丢垃圾的现象少了,机动车自觉礼让行人、主动维护公共环境的多了,文明之花在昭萍大地竞相绽放。
  立法是法治之先导,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十年来,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切细内容、切准特色、切实措施,推动城市治理从“粗放管理”向“精细治理”转变,着力将立法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聚焦民生 提升生活幸福指数
  “养犬条例实施以后,大家都会自觉牵绳遛狗,流浪犬基本看不到了,我们带娃出来散步也更安心了。”说起《萍乡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给生活带来的变化,家住萍乡市体育中心的王思萍赞不绝口。
  养犬纳入法制化轨道,极大减少了随意携犬进入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现象,犬只不佩戴嘴套伤人等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这既及时回应了社会各界关于治理“狗患”的迫切期待,又有效补齐了城市管理的“短板”。
  山口岩水库是萍乡市最大、最重要的饮用水水源供应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存在管理难、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此,《萍乡市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通过制定生态补偿办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以及饮用水安全状况监测等多项举措,明确严格的保护措施,共同呵护萍乡人民的“大水缸”,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萍乡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雷电活跃,年平均雷暴日为65天,据不完全统计,近20年来,萍乡市发生雷击事故140余起,财产损失近1500万元。《萍乡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明确了雷电灾害监测预警、防雷装置安装、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措施,有效破除制度性障碍,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十年来,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坚守为民初心,时刻与民生需求同频共振,织密民生法治保障网,不断推动地方性法规从“纸上条文”变为“看得见的幸福”。
  协同联动 共绘绿色生态画卷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治。以“武功天下奇”闻名遐迩的武功山地跨萍乡、宜春、吉安三市,多年来始终面临“一山三治”的发展难题。2020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协调萍乡、宜春、吉安开展武功山区域发展协同立法,在合作条款的基础上保留个性化差异,因地制宜解决差异性问题,共同推动武功山区域协调发展,并于第二年批准了《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萍乡武功山景区条例》等三部法规。
  望得见山,也要看得见水。萍水河发源于罗霄山脉北麓,经萍乡、株洲两市,化名渌水、汇入湘江。由于沿岸工厂林立,水质一度达到V类甚至劣V类。2022年,萍乡、株洲两市开启跨省生态保护的新探索,协同制定《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实现了“一个文本,两家通过”的协同立法目标,形成了同步立项、共同调研、共同起草,形成共同的法规文本,同步审议、同步实施、同步宣传、同步开展监督的全过程“八同”立法新模式,推动构建起流域共治共管共享的新格局。
  2024年,萍乡、株洲两市又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协同立法,将“蓝天白云”写进法规。通过立法协作,将两市以往在大气污染防治合作中取得的经验成果加以固化,对联动执法、科研合作、区域联防联控等作出规定,解决了“为什么协同、谁来协同、协同解决什么问题、怎么协同”等关键问题,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青山绿水作证,蓝天白云为凭。十年来,萍乡市人大常委会以区域协同立法创新实践打破行政藩篱,变“单打独斗”为“合纵连横”,探索出一条区域间共同解决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等难题的新路径。
  开门立法 厚植民主法治底色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则不成。
  “这件法规在调研阶段仅民意调查就记录了几万字的意见。”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同志说。在《萍乡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共收到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300余条,让人民智慧“长进法规”。
  群众的声音,就是立法的方向。走进上栗镇基层立法联系点,从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到信息反馈与采纳,工作机制张贴在墙,一目了然。2018年2月,该立法联系点被列为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更好地进行意见收集,我们不仅设立了立法信息采集员,还依托‘群众贴心人’、‘屋场贴心会’等平台,围坐恳谈,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表达自己的意见,让立法工作直达田间地头”,上栗镇人大负责人介绍道。
  “我们没事就来转转,聊聊天,有些法规跟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也能学到很多法律知识”。
  “我太高兴了,当时看到这里说征求意见,我就提出希望政府可以加强农贸市场管理,让居民有个舒适干净的购物环境,没想到这条建议真的被《萍乡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采纳了。”
  ……
  如今的萍乡,从法规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到评价,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群众的“金点子”不断成为高质量立法不可或缺的“金钥匙”。
  集万民之智,纳百家之言,让每一部法规都载满民意。十年来,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凝聚立法共识,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让人民群众全过程、各环节“沉浸式”参与立法工作,让立法更聚民心更“接地气”。
  十年栉风沐雨,步履铿锵,十年辛勤耕耘,勇毅笃行。站在新的起点,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谱良法之策、促善治之为、务发展之实,执立法之笔,奋力续写良法善治的时代华章。(赵昕、黄腾飞)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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