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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
9月8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作说明。
王文涛表示,近年来,对外贸易领域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外贸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相关改革创新发展成果需通过法治方式及时巩固。
修订草案共11章80条。在立法目的中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作出规定,同时增加对外贸易工作应当坚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定。
修订草案对国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等作出规定,并将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和鼓励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等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在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方面,修订草案明确国家加强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对外贸易经营者知识产权合规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稳定产业链供应链。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完善服务网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并对建立健全对外贸易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作出规定。
此外,修订草案丰富完善对外斗争法律工具箱,补充完善相应反制措施。比如,对有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情形的境外个人、组织,规定可以采取禁止或限制其进行与我国有关的对外贸易等反制措施;规定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为规避反制措施的行为提供支持、协助、便利,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等。(亓玉昆)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