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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浙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 何维率队

来源: 浙江日报  浏览字号:
  7月22日至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维率执法检查组在浙江省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先后到杭州、绍兴、台州,实地调研企业、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和相关项目,听取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
  早在2005年,浙江省就系统部署循环经济发展工作。20年来,历任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2009年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以来,率先探索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发展路径,全域推进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实现了从“资源小省”到“绿色强省”的跨越,努力让绿色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最动人的色彩。
  检查组对浙江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何维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循环经济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用法治力量推动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提高资源利用效能为目的的法律,要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把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有关方面抓紧制定或修改完善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注当前法律规定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围绕提高法律可操作性,健全刚性约束制度,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循环利用水平,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重要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鄂竟平、布小林、吕忠梅,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刘振芳等参加检查。浙江省领导徐文光、高兴夫、吴晶等参与有关活动。(记者 蒋欣如)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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