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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明强调:依法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
7月23日至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率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组在天津开展检查。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王东明对天津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他指出,要着力推动循环经济促进法全面有效实施,落实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推动各方面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记者 彭波)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