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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为东北全面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徐航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12期  浏览字号:
  群山苍茫,渤海浩荡。广袤的辽沈大地,工业辉煌与沿海开放交织,山海壮美与物产丰饶并存。这里孕育了灿烂的历史文化,见证了中国近代工业的崛起。沈阳故宫红墙映雪、旅顺口惊涛拍岸,诉说着辽河流域的魅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东北考察调研,为东北发展把脉定向、领航掌舵,作出了开启新一轮振兴伟业的历史性决策。他在辽宁考察时强调,东北全面振兴,归根到底靠改革开放。抓改革要进一步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在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多下功夫。
  推动东北振兴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辽宁各设区的市充分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为东北全面振兴注入法治力量。图为在大连建造的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摄影/新华社记者 杨青
  东北振兴,法治先行。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十年来,辽宁省14个设区的市通过地方立法,为地方治理和发展提供重要法治保障。截至今年6月,全省设区的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391件,形成了一批突出问题导向、地方特色鲜明、回应社会关切的立法成果,为辽宁“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谋发展促改革 助力东北振兴跑出“加速度”
  推动东北振兴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新时代新征程推动东北全面振兴,面临新的重大机遇,制定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对于进一步坚定信心,充分发挥东北比较优势,推动东北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新路,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枚金属国徽、第一台车床、第一台变压器、第一架喷气式飞机……沈阳诞生了新中国工业史上多个“第一”。在这片被誉为“共和国工业长子”的土地上,沈阳以宽阔的脊梁扛起了新中国装备制造的重任。
  屹立潮头显担当。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法治是营商环境最大的“底气”。为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步伐,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更优营商环境助力更高质量发展,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制定一部符合沈阳市实际情况的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为此,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目标,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并强化监督效能。
  “现在开店太方便了,去办事那天材料还没带齐呢,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从后台调取了一些证照信息,去一次就办成功了。”沈阳商户李绍涵拿到了餐饮店营业执照。在“只提交一次材料”数据共享基础上,沈阳创新推出“开美发店”、“开电影院”等场景,实现一批“关键小事”在办事平台移动端“掌上办”、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次办”。“现在办事高效方便、公平普惠,这就是大伙儿心目中好的营商环境。”
  栽下梧桐树,引得百凤来。截至2024年末,沈阳市经营主体数量达到134.5万户。其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同比都有一定增长。
  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补齐民营经济发展短板,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以便法治层面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锚定民营经济,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抚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广大民营企业热切期待。特别是在企业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和培养、资本市场融资、招商引资奖励、质量管理创新等方面设立了支持政策。
  从大国重器到数字经济,从黑色能源到绿色转型,传统与创新始终贯穿辽宁的振兴蓝图。《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促进条例》、《鞍山市技术市场促进条例》、《辽阳市旅游促进条例》、《本溪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正如法治“引擎”,驱动辽宁号破浪前行。
  寻初心传薪火 弘扬红色文化“新芳华”
  时针拨回到77年前——1948年10月15日,锦州解放。
  历时9天的锦州战役,对辽沈战役的胜利起到了关键作用,也加速了全国解放战争胜利的进程。烽火硝烟已消散在历史长河中,走进位于锦州的辽沈战役纪念馆,人民解放军用生命和鲜血书写的壮丽史诗依然震撼心弦。
  “红色江山来之不易,守好江山责任重大。要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把红色基因传承下去,确保红色江山后继有人、代代相传。”2022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辽沈战役纪念馆时作出重要指示。
  立法保护红色资源,通过立法讲好英雄城市故事,既是牢记总书记殷切嘱托、守护红色血脉的切实之举,也是锦州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期待。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锦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锦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作为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发挥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及时传递信息、反馈民意;向来锦参加活动的开国元勋和辽沈战役将帅后代介绍立法情况、听取立法意见;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培训班上研究地方立法,由14个设区的市有关人员共同研讨草案……据统计,各方共提出立法意见建议300余条,160余条建议被采纳。条例的字里行间,载满了民情、体现了民意。
  2024年1月1日,《锦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正式实施。虽仅有31条,但条例内容明确具体,保护传承措施清晰规范,为依法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工作提供了法治指引。条例规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护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立足发挥辽沈战役红色资源优势,对培育红色景区、打造特色红色旅游品牌等作出规定,促进红色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等。
  “作为红色遗址的讲解员,护好用好红色资源就是我的使命。”在《锦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制定过程中,辽宁省人大代表、辽沈战役纪念馆配水池战斗遗址保护中心讲解员梁丹丹为条例提供了基础数据和重要依据。“过去一年,我们利用红色遗址(迹)开展微党课教学、红色宣讲、情景诗剧展演和主题社教活动等117场,参与人数超4万人,青少年占比70%以上。”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丹东是抗美援朝出征地,也是凯旋地。这里还拥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几个重要历史时期的丰富红色资源,其中有200多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被列入省文物保护名录。
  为有效保护传承这些红色资源,使之在新时代更好发挥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和教育功能,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红色资源保护立法。2024年7月1日,《丹东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正式实施,进一步推动丹东文体旅融合发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法治之风带动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蔚然成风。继锦州后,抚顺、本溪等市人大常委会陆续出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相关条例。借助法治力量,红色故事永续传颂、红色基因生生不息、红色资源焕发新生,点缀出更美的“中国红”。
  护生态建屏障 绘就美丽中国“生态绿”
  河海交汇,滩涂延展,赤碱蓬在盐碱滩倔强生长,构成了盘锦的红海滩美景;漫山青绿,层林挺拔,辽宁最高峰在本溪耸立,铺展开绿意葱茏的画卷;广阔海洋,生命摇篮,“辽东湾精灵”斑海豹正在大连休憩……地负海涵,辽宁涌现蓬勃生机。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辽宁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法治手段呵护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位于科尔沁沙地南部的阜新市,曾经是辽宁中部城市群及京津冀地区的风沙通道。新中国成立后,一代又一代的治沙人接续奋斗,迎着“风口”与漫天黄沙奋勇斗争。如今,黄沙退却,绿意绵延,“沙窝子”焕发新生。
  治沙成绩固然喜人,但也要看到,阜新地处生态脆弱区,沙区已恢复植被稳定性不高,土地沙化情况仍较为严峻。同样,作为宝贵的自然资源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更好保护草原生态,也是当下亟需解决的问题。由于阜新处于农牧交错带,受生态和历史等因素影响,草原萎缩、退化、沙化问题依然突出。
  依法保障生态安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将《阜新市防沙治沙条例》、《阜新市草原保护条例》作为立法项目,着力将全域禁牧、农田林网林带恢复、“四荒”治理、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等通过立法方式予以规范。《阜新市防沙治沙条例》提升防沙治沙的系统性,在明确政府责任的前提下加强资金保障、科技人才支撑和防沙治沙宣传教育,并分类实施防沙治沙措施等。《阜新市草原保护条例》以规划引领草原发展,支持社会参与草原管理,强化草原生态恢复,以行政强制措施保障草原植被恢复等。两部条例“携手”通过,同日实施,一体化推进防沙治沙与草原保护。
  “彰武县风速从上世纪50年代的3.4米/秒降至目前的1.9米/秒,三北防护林向科尔沁腹地推进了13公里。现在的彰武,留住了水,含住了沙,保住了田。祖祖辈辈期盼的‘沙地变良田’的梦想,逐渐照进现实。”全国人大代表、阜新市彰武县农经总站高级农艺师王秀英见证了“沙窝子”变“吨良田”的过程。她提出的关于开展光伏治沙生态修复治理试点的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目前,阜新正积极谋划省级科尔沁沙地南缘系统治理示范带、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和柳河沿河沙地综合治理两个示范区,助力打好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进一步筑牢辽西北生态安全屏障。
  目光转到丹东鸭绿江口滨海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年四五月份,大批鸟类飞来湿地补充食料、增强体能,北飞迁徙。成千上万只候鸟形成层层鸟浪,与海浪相融,场面尤为壮观。
  守护好这一片自然珍宝,需要法治“保驾护航”。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在获得地方立法权不久后,即制定《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就鸭绿江口滨海湿地的建设、管理和保护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湿地保护走向法治化。
  2024年7月,包括辽宁丹东鸭绿江口候鸟栖息地在内的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二期)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不久前,丹东市、元宝区部分人大代表对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进行视察。视察组表示,要系统推进《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湿地保护能力与管护水平,通过筑牢法治屏障,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聚民意惠民生 撬动基层治理“大杠杆”
  “别看我岁数大了,可腿脚利索。我就住在这附近,熟悉社区情况,走街串巷,能向社区居民搜集不少对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看到大家的建议被采纳,我的成就感满满!”77岁的张桂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街道的一名信息员。像她这样涵盖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党员志愿者、普通居民等在内的立法信息员,总共有500名。他们穿梭于街头巷尾,往来于群众中间,织就了一张立法意见建议“收集网”,将人民群众“原汁原味”的立法心声反馈给立法机关。
  “基层立法联系点上连‘天线’、下接‘地气’。如何让群众通过‘好路子’提出‘好点子’,需要从拓宽群众参与立法的路径和渠道入手。”人民广场街道党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广场街道与所辖黄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建立法点活动阵地,依托代表家站、“两代表一委员”工作机制、“法治超市”等平台,积极引导居民参与法律草案意见征集。同时在街道辖区打造13个立法议事小院,让群众在唠家常的过程中积极参与立法建议征询。
  四角小亭、绿荫长廊,居民从不清楚到主动“上门”送意见,从参加讨论到主动成为普法宣传员、带动身边人关注日常生活中的法治问题,“高大上”的立法工作充满了更多基层“烟火气”,全过程人民民主也通过群众的你一言我一语变得更加鲜活。
  基层立法联系点不仅是立法主阵地,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场所。一方面,人民广场街道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将立法和普法有机融合,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机制。另一方面,以立法为阵地与调解有机融合,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设立“金钥匙调解室”,组建了涵盖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法官、律师、人大代表等在内的队伍,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基层立法联系点逐渐成为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的基层治理平台。
  “乘坐”基层立法联系点这部“直通车”,人民群众透过“车窗”看到更多立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大连市人大常委会紧盯社会治理之需、紧贴人民群众之盼立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大连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取得“小快灵”、“小篇幅”立法新突破,通过加强以医疗质量管理为核心的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明确医患双方在诊疗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为维护医患双方利益开出“新处方”;将“基层治理”写入地方性法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大连市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为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撑起法治“保护伞”;《大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在燃气设施的保护、瓶装燃气的实名购买、故障报修、安全检查频次、报警器的安装范围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安全与服务质量提供法治保障。
  回望立法法修改十年来,14个设区的市因地制宜,纷纷“落子”,激活了辽宁立法工作“一盘棋”:《沈阳市耕地质量保护条例》、《朝阳市乡村清洁条例》、《本溪市人参产业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发挥法治效能,为守护好黑土地,更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筑牢法治底线;在文化方面,既有聚焦“大保护”的《朝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辽阳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等条例,又有《营口市辽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鞍山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等“小切口”立法成果;《盘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葫芦岛市城市供热条例》、《抚顺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铁岭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一批涉及民生的地方性法规,确保民生保障从“纸面”走向“地面”……
  法者,治之端也。地方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政策、中央精神、国家法律落地生根,解决好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今后,辽宁各设区的市将持续积极探索,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限,为东北全面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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