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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人大:深化贯通协调 凝聚监督合力

来源: 山东人大网  浏览字号: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法定职权,探索创新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以监督“联建、联通、联动、联用”提升人大监督质效,努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机制联建强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监委对监督贯通协调工作高度重视,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听取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情况,对年度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及安排部署,共同推进监督贯通协调工作。
  去年,针对贯通协调机制落实过程中个别部门存在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的问题,联席会议研究制订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工作规程,成立联络小组,细化工作流程,每月至少召开1次联络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人员和分工,压实责任,量化任务,确保贯通协调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信息联通强基础。信息互通是贯通协调工作的基础,也是一项日常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文件抄送、邀请市纪委监委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和参加活动等形式,将监督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重要工作信息以及人大视察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等,及时通报市纪委监委,加强日常沟通和信息共享。去年,共向市纪委监委发送文件信息174件(期),邀请列席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工作会议共21次;市纪委监委邀请市人大代表86人次列席纪委监委相关会议及监督活动。
  近年来,在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锂电产业发展、支持山亭区产业突破发展等调研时,市人大常委会都及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有关人员参加,有力保证了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精准高效、步调一致。
  工作联动强攻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民生关切、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确定2至3个重点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监委共同开展专项监督。去年,围绕全市“重点项目集中落地年”,在《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上联合监督。从会前调研、方案制定、组织检查,到会中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形成审议意见,再到会后审议意见督办,做到全过程联动,实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对执法检查和巡察发现的问题,明确专班跟踪监督整改落实,并在三个月的整改期限后将落实情况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同时,坚持做到执法检查与巡察不冲突、不重合,既为被检查巡察部门单位节省时间,又减少重复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监督力度和整体效果。
  成果联用提质效。高度重视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通报反馈,对涉及全局符合人大监督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对体制机制层面存在的问题,运用“立法+监督+督查”工作机制,通过立法加以规范。
  收到市纪委监委助企纾困调研监督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符合人大监督职权范围内的惠企政策兑现不及时、行政执法单位机械执法、企业投诉问题久拖不决、技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不大等问题,分别交由相关专门委员会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安排,在依法履职中重点监督,跟进问题整改落实,形成的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转办。同时,针对企业改造意愿不强、政策引导不足、资金和技术人才缺乏、协调机制不畅等问题,将制订出台《枣庄市技术改造促进条例》,以立法促产业升级、助企业做大做强,以法治力量护航“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实施。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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