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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资委到疆开展立法调研

6月30日至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鄂竟平率调研组一行到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改)立法调研。
7月1日,调研组在疆召开座谈会并赴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调研、座谈,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重点企业、有关专家关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情况的介绍,全面了解新疆可再生能源发展、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和新能源外送、光伏治沙、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情况,广泛征求对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结算机制、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绿证制度、可再生能源法修改的意见建议。

7月2日至4日,调研组深入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伊犁州尼勒克县、新源县、伊宁市,实地调研光伏场站、风电技改增容扩建、风电光伏一体化、分散式风力发电、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独立新型储能、光伏智能制造产研基地等项目,与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深入交流,广泛征求对可再生能源法修改的意见建议。
鄂竟平充分肯定新疆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取得的成绩,并指出新疆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可再生能源科学开发利用和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为高质量修订好可再生能源法发挥积极作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平新来主持座谈会并陪同在乌鲁木齐市调研。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