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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实践禁毒立法

首创涉毒风险要素管控制度

来源: 法治日报  浏览字号:
  自2025年1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广东省深圳市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2025年6月,深圳入选第二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名单。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禁毒立法实践,在严格贯彻落实禁毒领域现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同时,出台《条例》固化创新实践成果,探索在全国首创“涉毒风险要素”管控制度。这一探索,不仅破解了制约禁毒工作制度的障碍,还充分发挥了法治领航保障作用,既为禁毒工作提供了系统性法治解决方案,又将禁毒工作从末端打击向全链条治理、从粗放管理向精准防控转型升级,有效推动了禁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禁毒工作提供可复制的“深圳方案”。
  对衍生风险要素实施制度约束
  当前,毒品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毒品问题日益复杂化。随着物流、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国际寄递渠道成为毒品贩运的“灰色通道”,犯罪团伙通过“蚂蚁搬家”“人货分离”等方式运输毒品,使得执法部门难以追踪和查获,致使毒情防控面临严峻挑战。
  为破解制约禁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探索毒品治理新举措、新方法,建立健全禁毒工作体系,《条例》针对禁毒工作面临的管控对象覆盖不够全面、全链条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通过系统研究,运用法治手段,创新法治思维,对涉毒可疑金融资金数据信息等衍生风险要素实施制度约束,有效破解禁毒工作困局。
  为体现城市治理人本理念,完善吸毒人员管控体系,解决户籍地戒毒管控模式带来的不便,《条例》创新规定,符合管控条件的吸毒人员可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
  将非物质要素列入监控对象
  为了斩断毒品犯罪的资金链和涉毒技术的网络传播途径,《条例》将涉毒资金数据信息、涉毒技术等非物质要素列入禁毒监控对象,要求相关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涉嫌毒品犯罪的大额交易、可疑交易履行配合调查义务;要求网络运营者、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发现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信息后,应当立即停止服务、消除影响、防止信息扩散、保存相关记录,并履行报告义务。
  《条例》提出以“涉毒风险要素”为依托构建涉毒风险要素防控体系,实现对人员、毒品及相关物质、物品的全要素监测,强化对研发、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环节的全链条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毒品问题发生,进一步提高禁毒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条例》聚焦禁毒新形势,将易滥用物质、制毒设备等纳入法治化监管轨道。将尚未列入国家规定管制范围,但具有成瘾性且易被滥用的物质或者可以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物质等作为禁毒监控物质(如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笑气”)加强管控,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报告义务;将可以用于制造、加工毒品,检测、分析毒品或者禁毒监控物质成分结构、吸毒代谢物质的专用仪器设备、器材工具和试剂、试纸等作为禁毒监控物品(如核磁共振波谱仪、离心机)加强管理,建立信息登记和备查制度。
  推动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针对娱乐服务场所新型毒品代替物质蔓延问题,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细化《条例》相关规定,出台了指导意见,压实场所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净化毒品滋生环境。以法治思维破解治理难题,以制度创新提升防控效能,构建全要素治理格局。
  针对提供公共娱乐和服务的场所易滋生涉毒违法犯罪的问题,《条例》规定相关场所应当建立、落实巡查制度;提供公共娱乐、服务的场所以及住宅、厂房、租赁车辆等场所的管理主体,在国家规定管制范围的基础上,将禁毒监控对象、禁毒重点行业场所、渠道环节、平台载体等新型风险要素纳入管控范围,实现全要素全维度覆盖,发现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针对当前新型毒品多源自实验室合成的新趋势,严控研发生产风险,《条例》规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实验或研发中需严格把控风险,发现禁毒监控物质应当及时报告;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生产、销售、使用、储存禁毒监控物品要建立信息登记和备查制度,并将相关登记信息保存至少两年,确保流向可追溯。
  严格贯彻落实筑牢禁毒防线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政府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加快涉毒风险要素管控机制建设。
  深圳市、区两级禁毒办积极组织各级禁毒职能部门累计举办培训活动30余次,依托全市12个禁毒教育基地和73个“鹏辰驿站”社区禁毒宣传点,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贯彻活动。2025年1月至5月,全市共举办各类禁毒宣传教育活动2552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为贯彻落实《条例》关于分类分级管控制度的要求,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涉毒人员“落地行动3.0”专项工作,建立“专人专岗+动态监测”机制,对涉毒风险指令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围绕分类评估、户籍变动排查、涉毒失驾等重点环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并及时反馈。2025年1月至5月,全市累计核查涉毒风险指令12631条,完成反馈12488条,反馈率达98.87%,有效防范了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条例》探索了从“毒品管制”向“涉毒风险要素管控”、从“分段治理”向“全链条闭环管控”转变的法治化路径,有效助力筑牢了深圳的禁毒防线。不仅为应对当今复杂多变的毒情形势进行了地方立法实践,还彰显了深圳作为法治先行示范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决心与担当。(记者 唐荣)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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