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紧盯改革发展大局 紧贴群众所思所盼

常州地方立法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持续提高

来源: 法治日报  浏览字号:
  自2015年7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紧盯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紧贴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着力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务实管用,地方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持续提高。截至目前,共制定26部、修改8部地方性法规,其中6部为全国首创、4部被列为全省设区的市立法精品示范工程项目。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跟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和办公厅新闻局组织的采访报道组赴常州多地进行采访,探寻地方立法的常州经验。
  立法赋能地方高质量发展
  常州是全国新能源产业集聚度最高的城市之一。作为传统工业名城,常州市深耕布局新能源领域十余年,新能源产业已成为该市优势产业。凭借这不可多得的发展之“势”,常州成功跻身GDP“万亿俱乐部”。
  站在新的发展阶段,挑战与机遇并存。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高速的产品技术迭代,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创制性立法为突破口,持续为“新能源之都”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2024年6月1日起,《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这部在全国率先推出的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是常州市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首部由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实体地方性法规。《条例》共54条,以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为目标,全面系统构建了促进常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通过制度创新释放政策红利,有效激发企业活力。
  作为20世纪80年代全国闻名的“工业明星城市”,长期以来,制造业是常州最厚实的家底和最鲜明的底色。立足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和本市产业结构特点,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进一步推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全面系统打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
  在地方立法的引领下,常州市新能源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以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2024年,全市新能源产业规模突破8500亿元,新能源产业集聚度位列全国第三,投资热度连续三年全国第一;新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41家,引进新能源产业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项目112个,新入选新能源领域国家引才计划28人、省“双创计划”18人、省“333”工程人才36人。
  据介绍,今年常州市还将出台《常州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同时,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双组长制”全力推进《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用“立法+议案+监督+询问”的“组合拳”,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矩阵,为推动常州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锻造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依法治水实现水美湖清
  《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常州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法规,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性法规对全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作为太湖治理的“上游担当”,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对滆湖、长荡湖这两个太湖流域上游重要湖泊实行滨湖生态空间管控和治理修复,为太湖治理把好“源头活水”关。2024年太湖水质30年来首次达Ⅲ类、重回“良好”湖泊,其中太湖常州水域总磷同比改善24%,对全湖改善贡献率位列环湖城市第一。
  近年来,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破传统的河道管理立法体例,出台《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这是江苏省首个以“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命名的地方性法规;立足天目湖地形地貌、生态环境、污染源头等方面的自身特点,出台《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建立了保护区、污染防治、生态恢复、生态补偿等系列制度……多部法规全面发力,常州市构建起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五水共治”的法规体系,以立法写好“水文章”,答好“生态卷”。
  “小切口”精准兜牢民生底线
  走进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大厅架子上摆放了十几部近年来常州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供市民免费取阅。
  被问及哪些是市民最关注也最常用的法规,新北区人大龙虎塘街道工委主任钱炯回答说:“有很多。像《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关系到外卖餐饮领域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辖区很多老百姓当时都积极参与了立法意见征集。还有《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也直接关系老百姓身边事,关注度都很高。”
  众多地方性法规中,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推行使用公筷公勺的决定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该决定不设章节,内容仅有7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包括推动社会公众使用公筷公勺、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及法律责任等。
  “这是常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首部‘小快灵’立法,从启动到通过用时仅五个月,也是常州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体例最精简、用时最短的法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介绍说。
  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选题和法规制度设计时注重从实际出发,在公共安全、基层治理领域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增强立法的时效性,及时回应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聚焦安全领域突出问题,针对存量租赁厂房证照不全、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厂中厂”等突出问题,制定《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租赁当事人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方职责,推进协同共治。正在制定《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和《关于提高公众应急处置能力的决定》,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公共安全中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急迫的问题,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集众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常州,提出的意见如果被采纳写进了法条,参与者就会收到一封感谢信。一封小小的感谢信,大大激发了群众参与立法的热情。这是常州市完善立法意见建议采纳激励机制的积极探索。
  因提出多条建议被立法机关吸收采纳,常州市人大代表俞伯俊收到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发来的感谢信。俞伯俊经常参加地方立法的座谈等活动,深切感受到地方立法给常州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带来的重要影响,同时也看到了常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集众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常州市积极探索完善立法公众参与、论证决策等体制机制和方式,制定《关于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推进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迄今,常州市已建成由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78位立法信息采集员、136个信息采集点、98个联系单位、88个合作共建单位组成的民意征集网络,并与人大代表“家、站、点”有机融合。同时,健全立法意见建议研究采纳和反馈激励机制,形成民主决策闭环。广泛拓展社会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并持续开展立法协商,每部法规均充分听取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意见建议。(记者 朱宁宁)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