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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大:多点发力 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来源: 山东人大网  浏览字号: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多点发力,优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力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强化责任担当,在“应备尽备”上下功夫
  坚持“有件必备”原则,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青岛海事法院在青岛海洋强市建设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在将备案审查范围拓展到“一府一委两院”之后,就青岛海事法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根据监督工作实际,2025年,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将青岛海事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
  首次对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制定情况开展清查工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的配套具体规定”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上半年,在督促各有关单位对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制定情况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步对青岛现行有效的102件法规逐一进行筛查。经梳理,共有61件法规151项条款涉及相关内容,为下一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打好基础。
  加强对文件制定机关的业务督导,确保“应备尽备”。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去年,先后实地走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3个区(市)人大常委会,现场讲解备案审查工作新要求,并对照发文目录进行梳理,督促制定机关将漏报的3件文件报送备案。今年,建立“一对一”督导机制,每季度一调度,对制定机关发文目录进行研判,确保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应备尽备”。
  增强审查刚性,在“有错必究”上求实效
  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涉及行政机关权力责任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对涉及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公民民事权利与国家规定不一致、对律师法定权限不当限制等问题,予以刚性纠正。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中涉及下放市级行政管理权限责任划分不当、行政处罚权越权下放、超越立法权限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等问题,提出了审查意见,督促制定机关对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
  开展专项清理,维护法制统一。先后对涉及营商环境、行政复议、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等内容,开展专项清理审查工作,推动修订和废止了2件地方性法规、8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注重协同联动,在开门审查上广拓展
  充分发扬民主,拓展审查渠道。在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开通审查建议提交端口,方便公民参与审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通”平台,征求人大代表意见,两年来,约有三千余人次参与互动,收到了60多条反馈意见。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审查意见,两年间,共收到了对7件规范性文件提出的18条审查意见。
  发挥专业优势,广泛凝聚力量。连续多年委托高校、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出具专业性意见,推动7件规范性文件进入修改废止程序,有力提升审查质量。加强与相关委室的分工协作和信息共享,多次开展联合审查,提升审查质效。
  建立长效机制,在制度建设上做文章
  建章立制提升规范化水平。今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青岛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进行修订,完善了备案范围、审查纠错程序等七个方面内容,对已不适应工作需要的相关制度予以废止,明确了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年度通报制度等刚性措施,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严肃性。
  建立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与市委办公厅、市司法局等建立衔接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2023年,对司法部法治督察局移送的市民对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按照规定移送市司法局进行审查,并提出了审查工作建议,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今年,对全国人大移送的公民审查建议,按照衔接联动机制移送市委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将办理情况进行了反馈。
  三级人大联动,在能力提升上齐发力
  注重队伍建设,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每年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进行交流学习、典型案例辅导;多次邀请专家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如何做好镇街备案审查工作等进行专题辅导,促进备案审查队伍能力提升。
  开展镇街备案审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下发指导手册、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积极推动镇街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开展。去年,莱西市、城阳区人大常委会已对辖区19个镇街开展备案审查试点工作,将87件规范性文件完善到全省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今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全面推进镇街备案审查工作,努力打通“最后一公里”。
  推动完善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已完成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同时根据工作安排,重新梳理增加了镇街人大备案和审查主体架构,为做好镇街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打好基础。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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