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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坚持以立法等法治手段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护一江清水 做绿色文章

来源: 人民日报  浏览字号:
  图①:四川天府新区采用无人机进行执法巡查,重点巡查违法钓鱼、捕鱼和破坏水生态行为。曾长寿 摄
  图②:四川成都相关执法人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大练兵活动。冯浩 摄
  图③:长江支流渠江流经位于四川广安的肖溪古镇,两岸风光宜人。邱海鹰摄(人民视觉)
  四川宜宾,岷江和金沙江汇流,自此而东,长江始称“长江”。站在江边极目远眺,只见波光粼粼,两岸树木葱茏。一片山光水色中,“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标语格外醒目。
  这样的美景,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
  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2025年宣传活动在四川举行。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建设核心区,境内96.6%的水系属于长江水系,地表水资源占长江水系径流的1/3,流域面积接近长江经济带总面积的1/4,肩负着守护长江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
  加强区域协作
  共护绿水青山
  站在四川泸州合江县赤水河入江口望去,只见江上碧波涌起,两岸郁郁葱葱。
  赤水河发源于云南,流经贵州,最终在四川注入长江。“长期以来,跨流域保护治理一直是江河保护的难点。有些河流跨多个地域,流域各个地方各自管理,有时会‘管住了下游,管不了上游’‘上游的污染物漂到了下游’。”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陈海嵩说。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区域协同立法、协作保护成了金钥匙。
  凌晨,天还未亮,四川泸州相关部门的执法快艇在赤水河中逆流而上,船头探照灯划破晨雾;而贵州习水渔政执法大队的巡逻车也按约定驶入赤水河畔某镇。
  这是一次两省执法部门在交界水域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凌晨时段的非法捕捞行为。这次,联合执法行动查获多起违反禁渔规定案件,其中还包括一起高压电鱼案件。
  “联合执法的有效开展,得益于云贵川三省协同立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谋说。
  为了共同保护赤水河流域,云南、贵州、四川三省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三省各自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在协同立法的保障下,三省跨区域协同保护和联合执法日益完善,有效破解“上游保护下游污染”问题,达到“1+1+1>3”的效果。
  除了区域协同立法,在司法管辖上,四川也积极适应环境资源案件“案情跨区域”“影响跨区域”的特点,探索跨区域集中管辖,提升保护效果,避免同案不同罚。
  某生物科技公司中标成都、绵阳等7市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后,并没有按要求处置,而是在多市租赁土地非法填埋污泥6万余吨,造成德阳、南充等地的多处土壤重金属超标。
  涉案地点涉及多市,案件证据分散,如何解决由此产生的管辖权争议?
  “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在四川这类环境资源案件直接由地方检察机关向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提起公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很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
  四川的环境资源案件跨地域司法管辖,近年又有新进展。2024年4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揭牌成立,集中管辖四川省范围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二审、再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扎实推进“全地域”“全方位”“全过程”司法保护,不断提升环境司法供给水平。
  加强打击力度
  提升治理效能
  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过程中,加强执法、司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置效能是关键。
  “一水产品经营者大量出售野生河鱼,其中包括国家保护鱼类,并宣称‘江里刚捕上来’,假一赔十。”
  考虑到案情的严重性,宜宾农业农村部门收到举报后,立即启动与公安部门的协作机制。双方各自发挥专业优势,一方面及时控制有关人员固定证据,一方面通过追踪资金流向等方式,很快确定上下游人员。
  几天之内,一个集“捕贩销”于一体,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非法捕捞团伙被全部抓获。
  宜宾农业农村执法部门负责人介绍,长江禁渔以来,宜宾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建立了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此外,宜宾还组织数十名退捕渔民,组成巡护队,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据统计,长江宜宾段鱼类种群已由2019年的48种增至2024年的92种。
  在以执法、司法手段处置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四川还注重创新,将打击与治理相结合,补偿生态损害,切实提高治理效果,护佑绿水青山。
  密林中传来窸窣响动,一群野生猕猴灵巧地跃动于枝丫之间。这群嬉戏的野生猕猴,与四川法院的“野化放归”探索有着密切关系。
  此前,王某某等人因猎捕出售野生猕猴,被法院判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但仅仅处置违法犯罪行为还远远不够,要真正弥补违法行为的损害,就必须让野生猕猴重回家园。”办案法官说。
  于是,法院成立了野化放归实施项目组,对32只涉案野生猕猴进行“食物转化—种群重建—行为训练”的野化训练后放归。如今,猕猴已经形成稳定的活动区域和栖息地选择,野外适应状况良好。
  据介绍,四川司法机关不断创新恢复性司法举措,灵活运用增殖放流、巡河值守等方式,修复长江上游水生生态环境。2021年以来,共判决补种林木超过27万株,增殖放流鱼类逾419.49万尾。当地司法机关还与成都市动物园等多家单位签署协议,共同设立“恢复性司法执行替代修复基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实践基地”。
  坚持生态优先
  转变发展方式
  “工厂设在江边,会不会污染江水?”
  在宜宾采访期间,记者走进位于岷江之畔的一家企业的厂区,映入眼帘的是绿草萋萋、花团秀美,没有发现此前担心的废水排放、废物污染。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也是企业发展的新竞争力。”据了解,该企业利用净化之后的工厂废水,建设了一座临江湿地公园,变“废”为“美”,进一步助力企业发展。
  近年来,四川各地不断健全法治,推动转变发展方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留青竹刻、竹根雕,还有极具四川特色的川派竹编鸟笼、龚扇、江安竹簧……在宜宾竹文化博物馆,一件件展品各具特色,工艺精湛。这里的负责人介绍,竹材具有可再生、速成材、固碳强、能降解等特性,这些特性使其成为塑料的理想替代品。
  “宜宾是全国竹资源最富集的区域之一,这334万亩竹林不仅是生态屏障,更是‘绿色银行’!”宜宾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宜宾为此选择发展“以竹代塑”的产业。
  方向确定,立法保障。宜宾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快推进“以竹代塑”的决定》。
  这一地方立法,保障了“以竹代塑”产业发展方向的稳定,给了企业投资信心,也给了各部门落实政策的具体指引。当地先后吸引10余家以竹浆、竹材为原料的企业投资建厂。目前,宜宾“竹浆纸一体化制造”“竹浆一次性餐具制造”“竹原纤维汽车内饰材料制造”等典型产业门类集聚成势。
  除了主动转变发展方式,生态环境的提升,也能为发展提供助力。
  夏日,成都双流,锦江黄龙溪段,阳光铺洒在绿地上,碧水穿流而过。溪畔的黄龙溪古镇,青砖绿瓦,游人熙熙攘攘,叫卖声和嬉笑声时时交织。
  “2016年这里还是劣Ⅴ类水质,河面常有异味。”站在奔流的锦江边,黄龙溪段镇级河长张圆回忆道,生态环境不好,就没有游客来,连带附近古镇的商户们也发愁生意不好做。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成都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排水管理与污水处理要求等;检察机关在黄龙溪水域建立“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监督生态修复责任人累计投放鱼苗2万余尾……通过几年的水域治理,锦江流域水质优良率由2016年的69%提升至100%,黄龙溪国控断面水质连续60个月保持在Ⅲ类及以上。
  随着水质改善,阔别多年的黄龙溪龙舟赛于2023年重启。区域年游客量从治理前的每年不足200万增至600万,“水经济”带动餐饮、民宿等业态蓬勃发展。
  久久为功水渐清。
  从成都锦江治理到泸州水源守护,从环境法庭法治探索到宜宾“以竹代塑”发展新路,以法治之力护航,四川正持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护好“一江清水”,做好“绿色文章”。(金 歆)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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