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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兴县构建代表建议全周期管理机制
近年来,滨州市博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三轮筛选、三轮交办、三轮督办、三轮评议”,推动代表建议工作实现从“程序闭环”向“实效闭环”的转变。
三轮筛选夯实建议质量基础
建立“群众海选—小组精选—统筹遴选”体系。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开展常态化调研,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收集群众诉求,形成涵盖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原始建议库。由代表小组对初选建议开展专题调研,组织集体讨论和可行性论证,筛选具有普遍性、可操作性的建议雏形,形成初步建议目录。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进一步汇总梳理拟提出的建议,向同级党委专题报告,对所提建议的普遍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将有关意见反馈代表再次完善,将拟提交建议目录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统筹。
三轮交办实现办理权责清晰
构建“预交办—集中交办—终审定办”交办模式。首次预交办。依托数字化平台,在人代会期间,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建议内容与部门职责,形成主办协办单位建议方案,在线预交办。二次集中交办。采取专题会议形式,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召开办理工作部署会,现场签订办理责任书,明确办理标准、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三次终审定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承办单位会商,对存在职责交叉、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进行专题论证,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最终承办主体,形成权责清晰的任务清单。
三轮督办提升办理效能
构建“行政督查—人大监督—社会参与”督办体系。政府督查部门建立“双审核”制度,对答复文件实行内容审核与程序审查双重把关,对办理进度实施台账管理和动态监测,通过现场督办、专项督导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人大监督层面,建立重点建议督办台账,采取听取专项报告、专项视察、专题询问、约见部门负责人等方式开展跟踪监督,对跨年度办理建议实行“销号式”管理。社会监督层面,建立代表全过程参与机制,通过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见证、办理后评价等环节保障代表知情权、监督权。
三轮评议推动办理质量提升
建立“代表评价—专业评估—集体评议”评价机制。首轮代表满意度评价,通过数字化平台组织领衔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态度、答复质量、落实成效进行线上评价,形成个性化评价报告。次轮专业量化评估,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通过邀请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专业评估,提出建议办理质量评价意见。三轮集体综合评议,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结合代表满意度评价、专业量化评估、群众反馈意见等开展集体审议,将评议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形成评价结果应用闭环。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