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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锻造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引擎”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11期  浏览字号:
  从东海之滨,到钱塘江畔,从高楼林立,到田园沃野,之江大地车水马龙、绿意盎然,处处涌动着勃勃生机。
  曾在浙江工作过多年的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时,对浙江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站在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10周年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回望,法治浙江建设的轨迹更加清晰鲜明。十年来,浙江各设区的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立法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实际、“各显神通”,打造了一批独具地方特色、行得通真管用的地方立法。自2015年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从2015年3月至2025年3月底,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共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70件,形成庞大的立法矩阵,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促创新、引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十年来,浙江各设区的市聚焦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进行了一系列具有创制性的立法实践。
  从地图上看,东西长约39公里的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形如一把钥匙,被视为浙江开启未来之门的一把“创新之钥”。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自启动建设以来,一直肩负着打造“面向世界、引领未来、服务全国、带动全省”的创新策源地的重要使命。2024年10月,《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条例》正式对外公布,并于当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完善管理体制,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设施设备共享、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支持等重点领域作出规定,为科创大走廊的发展提供了法规依据和规范指引。
  在浙江大学成果转化基地,展厅里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量子科技、空天一体等前沿领域科研成果的落地转化项目和产品琳琅满目,科技感十足。
  据基地负责人、浙大创新创业研究院院长王玲玲介绍,基地依据条例规定,加快引育科创企业落地,并按照“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的协同创新体系要求,依托浙大总部园形成完善的科创服务生态,为基地入驻企业提供全方位科创服务。
  数字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与表现形式,是杭州亮眼的城市名片之一。近年来,杭州聚焦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制定出台了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数字贸易促进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动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路径。
  “法规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半年来,统筹制定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112个,整合行政检查事项576项,涵盖行政执法部门27个。截至目前,全市涉企行政检查10280户次,同比下降56.66%,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64.47%。”——嘉兴市的一组数据,彰显出地方立法的显著成效和“法治威力”。
  2018年,嘉兴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实施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2024年,《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出台,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综合查一次”的定义,并对“综合查一次”的适用情形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地方立法加强检查协同、提高检查效率、减少检查次数、缩短企业迎检时间,为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大主题、小切口,为促进共同富裕注入法治动能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使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要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的殷切嘱托,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浙江各设区的市积极探索相关领域立法,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成果。
  “好女不嫁塔后坳”,十几年前,这句话曾一直萦绕着台州市天台县塔后村。而如今,这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早已“脱胎换骨”,成为许多人向往的“世外桃源”。
  在塔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孝形看来,塔后村蝶变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就是片区化组团发展。“单打独斗力量是很小的,要聚沙成塔才有竞争力。”陈孝形说,自2018年天台县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片区化组团发展以来,塔后村联动九峰、栖霞等8个行政村及国赤社区组成发展联盟,整合资源、发挥比较优势,产生了1+1>2的效果。
  但在片区发展过程中,村民对土地流转、利益分配等顾虑重重,部分民宿缺乏统一标准陷入低价竞争,这些问题都暴露出乡村发展中“制度缺位”的短板。
  《台州市促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规定》的出台,为破解各村无序发展、同质化竞争等难题提供了法治支撑。在该规定引领下,大塔后片区加强党建联建,制定规划蓝图,推动标准化建设,片区组团发展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法规文本上的“白纸黑字”也有效转化成了群众口袋里的“真金白银”。2024年,大塔后片区累计接待游客138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超3.4亿元。其中,塔后村集体经济收入267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8万元。“这在以前,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数字。”陈孝形感叹。
  为促进收入偏低群众增收,台州市人大常委会还出台《台州市共富工坊建设管理规定》,将成衣加工、手工制作等增收的就业平台搭建在群众家门口,让农村群众“农忙种田、农闲赚钱”,就近“进工坊、当工人、领工资”,保障共富工坊认定有标准、资源要素激励有依据。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共富工坊”已达1688家,解决农民就业5.8万人、增收6.2亿元。
  从聚焦“创富”,制定企业信用促进条例、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促进条例等,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到强化“增收”,制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若干规定等,不断提升群众收入水平;再到保障“优享”,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城市更新条例等,切实满足百姓民生需要……近年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与人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联系最为紧密的领域,在大方向中找准小思路、大盘子中找准小格子、大主题中找准小切口,在市域层面逐步构建起共同富裕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打造了共同富裕立法的“台州样本”。
  重保护、谋发展,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法治方案
  烟雨蒙蒙,步入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西南部的千年古村——潞村村,仿佛置身于一幅江南水墨画中:宛如玉带的潞溪穿村而过,古朴的石拱桥横跨其上、相映成趣,白墙黛瓦的民舍依溪而建、错落有致,让这个典型的江南水乡村落韵味悠长。绣娘工坊、三联书店、《典籍里的中国》陈列馆等文旅项目点缀其间,特色民宿、美食、文创产品引人驻足,又为这个宁静美丽的传统乡村增添了许多潮流感和烟火气。
  “美丽生态催生美丽经济,美丽经济振兴美丽乡村。”潞村村党总支书记朱占成感慨说,潞村实现从“脏乱差”到“绿富美”的华丽蜕变,地方立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湖州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系列立法,就像一个方向标、发动机,始终引导、推动着潞村沿着一条康庄大道前进。”
  “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这是愿景,也是承诺。湖州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也是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具有先发优势、先行优势。
  如何更好守护绿水青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为湖州提供了根本指引。2015年湖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锁定生态文明建设,于次年出台了《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并以此为“龙头”,陆续出台美丽乡村建设条例、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等,生态文明立法逐渐体系化。2024年,在《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基础上“迭代升级”的《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应运而生,让湖州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的高度、开启新的征程。
  起源于春秋战国的桑基鱼塘系统是湖州的标志性生态农业景观,历经数千年的嬗变,以活态形式记载并呈现了湖州种桑养蚕、缫丝织绸、淡水养鱼的发展历史,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了更好传承发展先民的智慧,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湖州市桑基鱼塘系统保护规定》,用法治的力量传承生态传统、弘扬生态文化、保护生态环境。
  “立法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听证会,我们就草案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许多都被吸收进了法规文本。”作为桑基鱼塘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倪威见证了这一规定的立法过程和实施成效。规定实施两年来,“鱼米乡,水成网,两岸青青万株桑”的景象又回来了。不仅是重归,还有升级:创造性开发了“油基鱼塘”、“果基鱼塘”、“菜基鱼塘”等新模式;桑基鱼塘系统的乡村景观美学价值和农耕人文精神,更推动了农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用老百姓的话来说,桑基鱼塘保护立法是‘活’的,它让传统‘活’了,让生态‘活’了!”
  为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湖州市人大常委会还出台了《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以法规形式固化了湖州作为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实践经验,创制了绿色产品服务、推进节能降碳、强化数字化改革等特色条款,促进了湖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低碳转型。“这是湖州绿色金融改革从‘实践探索’迈向‘法治引领’的关键跨越。”吴兴区人大代表、吴兴农商行行长戴益众说,条例既是“指挥棒”,也是“护航舰”,为湖州银行业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注入了强劲动力。
  湖州的生态立法实践是浙江各设区的市践行“两山”理论的生动缩影。各设区的市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创制本地法规,设置特色条款,让绿水青山“高颜值”与经济发展“高质量”相得益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多的“法治解法”。
  听民意、聚民智,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法治力量
  高质量的立法离不开健全的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
  在古色古香的杭州闲林老街,一座灰墙黑瓦的二层小楼,不时有居民进进出出。这里是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人大代表联络中心站,也是省、市两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所在地。
  在这里,移步换景中,能感受到浓厚的法治氛围:“林下说法·大讲堂”,2025年宣讲计划表十分醒目,一系列法律法规宣讲和咨询活动丰富多彩;在“林下听语·民情廊”,百姓们可以畅所欲言,让每个立法流程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在人大代表联络中心站,多轮专题“林下议事”顺利开展……闲林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一堂一廊一站”三大阵地,不断夯实“立法民意直通车、普法宣传播种机、法规实施检测仪、法治影响放大器”四大功能,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闲林街道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闲林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已开展法治宣传讲座14场;“线上+线下”开展立法草案等建议征集、法规实施检测活动56次,整理上报立法社情民意1856条;开展立法专题议事6场,提出意见建议152条,在推进民主立法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治理的“向心力”。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2024年4月,湖州安吉大余村代表联络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安吉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授牌,成为浙江第二个“国字号”立法“直通车”。
  在基层立法联系点会议室里,有一个“源”品牌的标志,寓意“两山理念源头、制度宣传源头、践行民主源头、良法善治源头”。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联系点通过“代表茶摊”、“小城会客厅”、“新居民夜话”、“大表姐来说法”、调查问卷、座谈研讨等载体实现多元倾听,畅通民意表达“最后一公里”,并将基层“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和实际情况反映到立法机关,同时,把参与立法和助推实施作为完整链条,推动作用发挥从“立法前”、“立法中”向“立法后”延伸。
  当今时代,信息化发展日新月异,收集社情民意也要用好“科技招”。台州创设首个专门用于地方立法民意征集分析运用的数字化应用——“立法民意通”,群众通过手机就能随时随地对“立什么法、立什么样的法”等发表意见建议。
  目前,通过“立法民意通”参与立法人数达156万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352万余条,为把握好立法平衡、兼顾好各方利益提供了海量的数据支撑。其中,仅《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线上民意征集就有29万余人积极参与,提出意见91万余条,助餐服务、医康养联合、智慧养老等一批意见被采纳转化为具体条款。依托“立法民意通”,群众“有话就近说、有话随时说、有话敞开说”的渠道更加畅通。
  设区的市广阔的立法“舞台”远不止此。
  宁波市出台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温州市出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舟山市出台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不断提升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绍兴市出台“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金华市出台租赁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法治思维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衢州市出台围棋发展振兴条例,丽水市出台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强化历史文化传承法规制度供给,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从浙江各设区的市鲜活的立法实践,我们看到了地方立法的无限活力。各地立法“多点开花”,以“城市之窗”展示“中国之治”,为法治中国的百花齐放增色添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期待各设区的市能用足、用好、用活地方立法权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锻造更加强劲的“法治引擎”。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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