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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人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下实功出实效

来源: “泰州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  浏览字号:
  “我打断一下,关于泰州交通概况,我们会认真查看大家提供的材料。请重点谈问题和建议,也就是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五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处理这些问题有哪些经验。”
  “请暂停一下,关于屡禁不止的‘外卖骑手’闯红灯问题,从一线执法的角度看,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哪?”
  4月份,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五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执法检查组负责人就检查要求作了如上说明。这种“少说成绩,多谈问题”、检查组成员“随时打断并提出问题”的场景,只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一个缩影。
  今年4月至6月,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省和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五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通过省市县人大上下联动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切实执行法律规定,提高交通参与人文明素质,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
  精准监督:“小切口”突出检查重点
  “会前,我们对照‘一法五条例’,详细梳理了各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大家汇报的时候,重点围绕怎么贯彻执行法律规定的、怎么履行法定职责、执行法规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
  为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工作机制。检查前,执法检查组对照法规条款,逐项梳理公安、交通、住建等12家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按照“有牵头部门、有条款对照、有具体制度”要求,整理形成部门职责清单。检查中,对照清单内容,现场察看法规实施情况,做到问题突出,有的放矢。检查后,紧扣部门职责及“人、车、路、环境”交通治理核心要素,提出4个方面、12项存在问题和不足,形成附有问题清单和建议清单的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回头看”活动中,印发2个实地复查点存在的问题清单,并明确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深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小组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组织千余名人大代表就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开展“微调研”。代表们对“身边、周边”的小区、村落、道路、停车场进行察看,问题线索通过“江苏数字人大”直达执法检查组,通过“检查一个点位、发现一个问题、梳理一类情况”,挖掘问题根源,使执法检查更加精准。
  为摸清真实情况,除了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之外,检查组善用“暗访”,不提前打招呼,不给被访查单位准备时间,检查组人员乘坐出租车、自驾车或徒步暗访拥堵路段、十字路口,“蹲点式”了解法规实施存在的问题,听取基层群众建议。
  通过分析群众诉求以及前期调研了解的情况,检查组最终确定把重点部门执法基本情况、车辆管理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关注的路面“拥堵”“塌陷”“停车难”等交通顽症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结合泰州实际,从总体面上梳理出重点区域、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等8个方面、涉5个行业领域共计12个具体检查项目,形成执法检查内容清单。
  “多年来,我们一直搞执法检查。但是,像今天这样‘直奔问题现场、直接指出问题、现场督促问题解决’的执法检查不常有。”5月14日,省人大监司委负责人在海陵区实地检查时由衷感慨“这种检查方式,有效避免了‘走过场、不深究’、‘只发现问题、不解决问题’现象,发挥了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应有的作用。”
  即时监督:边检查、边交办、边督促整改
  5月中旬,执法检查组深入部分乡镇,现场察看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情况。“这条路的交叉口没有红绿灯,也没有警示标识,经常会发生车祸……”在兴化市安丰镇五庄村,检查组人员根据村民描述,沿安海二线徒步向前,并在部分交叉路口驻足观察,“这些个交叉口不时会有大卡车经过,且车流量不算小,如果没有信号灯指引,确实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在实地察看部分道路、桥梁和执法现场之后,分类召开座谈会。交警、摩托车驾驶员、货车驾驶员、农用车驾驶员、电瓶车驾驶员以及基层执法人员等共40余人,都有发言。
  “我开了15年货车,从来没有发生事故,这和我们政府的严格管理有密切关系。但是,我们本地车遵循这种严格管理制度,外地牌照的车辆却经常钻空子……”参加座谈会的一名货车驾驶员向执法检查组“抱怨”。
  “交通管理突出问题是电动自行车,近年来涉电动车事故数和伤亡数上涨幅度超50%。”
  座谈会上,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不足、交通信号灯配时不科学以及交通参与人文明意识不高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对于“群众点、代表提”的问题,执法检查组不断深化“你点我督”工作实践,对相关问题一一梳理,将带着具体问题、具体点位和整改建议的检查单交办相关市(区)人大,由其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限时解决。在督促整改环节,市(区)选取问题反映集中的部分街道乡镇,召开问题督办会,由属地和政府职能部门当面向代表和群众通报办理情况。
  5月18日,执法检查组收到了兴化市反馈的整改措施和现场照片。大家发现,两天前在五庄村检查时指出的“农村道路缺乏警示标志”等问题,很快得到了整改,道路交叉口、临水临坡等危险路段配置了警示标志,执法检查工作见行见效。
  在“边检查、边交办、边督促整改”机制的推动下,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前,已有81.8%的问题整改完成。一时解决不了的,相关部门也明确了改进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这一举措确保群众关心的痛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凸显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刚性监督:推进问题清单制常态化
  “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法律规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影响评价机制。建议要加大执行力度,交管部门在审查时发现不符合道路安全畅通要求的设计,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这种事前审查,提前避免交通隐患。”
  6月1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五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组表示,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围绕“一法五条例”贯彻实施出台不少配套政策,“保安保畅”成效持续巩固。“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贯彻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涉及住建、城管、规划等多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五条例’不只是公安、交通一两个部门的事情,解决问题需要有关方面共同努力。”
  “要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夯实问题反馈、分析研判、会商共治、专项通报机制,系统性制定和落实整改计划”
  “有些部分道路在最早设计时,没有做好长远规划和综合评价,以致建好的道路很难与后期的周边环境、配套、流量相适应”
  审议过程中,有关路网规划建设、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等问题,常委会委员多次提及,大家以法为纲,各抒己见。
  为推动从制度上解决典型问题,市人大深化“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模式,完善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条目式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让相关部门清楚知道哪些工作需要改进、如何改进。
  审议意见问题清单随同执法检查报告,在常委会审议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当面交办给政府,以此为依据开展跟踪监督。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涉及交通、规划、住建等多个部门的审议意见,实行“一意见一方案一专班”工作模式,将代表“睿智之言”转化为推动工作的“良策实招”。比如,针对代表关注的“道路更新改造”问题,市人大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专门提出“关于将城市道路更新改造纳入泰州市‘十五五’规划的建议”,客观指出我市部分道路地下管网老化,督促政府“将一部分老旧管网的更新维护列入每年的城建计划”。政府收到建议后,立即开展调研考察、座谈研讨等工作,组建办理专班,共商规划、共建项目、共享数据,加速配套政策的制定进度,推动“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使法律法规“牙齿”真正咬合。
  (作者: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 李向 朱承敏 袁诚)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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