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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环境资源专门法庭集中管辖
十年环资审判老兵的新体验
在同事们眼中,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周冀“又老又新”。
作为四川省最早一批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法官,周冀凭借着十多年的工作履历绝对称得上是老资格。但他同时又是一名新庭长,今年4月,距离他担任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刚满一年。
2024年4月18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的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在四川天府中央法务区揭牌成立,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设立的第7个实行省域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专门法庭。
铁路运输法院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并不偶然。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徐翔认为,铁路运输法院本身拥有跨行政区划审理案件的经验,而这一特点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尤为重要。
直到现在,周冀仍然记得法庭成立时自己的紧张:“法庭对省内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实施集中管辖,这意味着四川省环境资源审判的统一布局、系统保护,作为庭长当时压力不小。”
环境资源类案件,数量相对不多但专业性极强。周冀告诉记者,他经常和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的同志们交流,要做好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审理,事实上对于法官要求很高。既要精通环境类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要了解生态环境类的技术知识。
“我们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最后基本上就是看技术报告、鉴定报告或者检测报告。我们要看懂报告,明白相关技术知识,然后做出准确判断。”在周冀的带领下,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的同志们通过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业务技能。
去年6月4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首例环境资源案件开庭审理。在赵某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案中,被告人赵某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截至今年4月15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共受理319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其中包括刑事案件74件、民事案件(含民事公益诉讼)179件、行政案件66件,案情涉及非法采矿、噪声污染、珍贵动物制品走私、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等。
“与此前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相比,集中管辖统一了法律适用,规范了量刑标准,避免了地方干预,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公平有着明显助力。”周冀告诉记者,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将持续深化环境司法专门化改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努力为四川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作出新贡献。(记者 温笑寒)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