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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清华带队赴辽宁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
6月3日至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清华率工会法执法检查组赴辽宁开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沈阳召开座谈会,听取辽宁省政府、省总工会及相关部门和企业有关工作汇报;深入沈阳、鞍山、盘锦等地的企业车间、工会驿站、职业院校和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与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工人劳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互动交流,并开展随机抽查。
检查组充分肯定辽宁实施工会法取得的成效。彭清华指出,辽宁工运事业拥有光荣传统,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做好工会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确保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研究解决工会法贯彻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维护职工权益、服务职工群众,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谭天星,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于春生,社会委专职委员周佑勇参加执法检查。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钟洪江陪同检查。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向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绿平等参加有关活动。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