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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大:充分发挥人大职能 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 “黑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  浏览字号: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立足职能职责,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大理念,坚持以良法促善治,强化监督促保护,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守护绿水青山、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人大力量。
  一、时刻牢记“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嘱托,以法治之笔,绘就生态保护蓝图
  常委会始终将生态保护立法作为重要任务,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足本地实际情况,运用“大小专班”模式,推动“小切口”立法守护蓝天碧水,为本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立足本地,精准定位立法方向。着眼于“北方水城”的城市特色,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延续“中国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美誉,连续多年将生态保护内容列入年度立法规划,持续用力推进。针对松花江城区段及英格吐河等城市内河沿岸生态景观提升的需求,制定了《佳木斯市城市绿化条例》,将松花江及城市内河沿岸绿化带的规划和建设进行规范,充分展现了佳木斯依江而建的城市特色 。面对餐饮业油烟信访矛盾突出这一民生痛点,通过对餐饮行业分布、油烟排放情况、居民投诉集中区域等多方面细致考察。坚持问题导向,在全省设区的市率先出台《佳木斯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为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难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切实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
  二是广聚民智,拓展立法参与渠道。拓宽公众参与地方生态保护立法的途径,使立法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体现民愿,采用“线上 + 线下”双轨并行的方式广泛征集意见。线上,在邮箱、信箱等传统的方式上,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的新路径,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对条例中的重点内容,特别是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焦点、热点问题,开展问卷调查,并开通留言板块,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为立法提供“金点子”“好方子”。线下,深入基层社区、企业、乡村,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邀请基层一线的代表和法学专家参与法规调研、论证、审议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在《佳木斯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的制定过程中,邀请了生态环境科研机构高级工程师、佳木斯大学法学教授等专业人士,就湿地生态保护、体例结构等方面进行专业指导,提升了条例的科学性、严谨性与可操作性 。
  三是区域协同,填补湿地保护立法空白。常委会积极响应省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协同立法的要求,与鹤岗市人大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嘟噜河湿地保护协同立法工作 。双方成立联合立法工作专班,制定协同立法工作方案,建立跨区域立法协调联动机制。在法规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等多个环节,通过走访交流、线上沟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开展深层次交流合作。双方就湿地保护区域会商、规划编制、联动执法、信息共享等关键问题达成共识,并在《佳木斯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中以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一举措不仅填补了黑龙江省协同立法在湿地保护领域的空白,更为跨区域生态保护提供了佳木斯经验 。
  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大理念”,以多维监督,推动生态保护提质增效
  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靶向聚焦、持续发力,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持续改善,为打造“生态宜居园林城市”贡献人大力量。
  一是统筹规划,把握监督重点。坚持“紧贴中心、紧扣重点”谋划监督选题,围绕环保督查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开展精准监督,在每次监督检查前,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调研,全面掌握全市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与瓶颈,做到“带着问题”确定监督重点 。在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前,通过对本地空气质量数据的分析、对重点污染企业的排查以及对市民投诉集中区域的梳理,找准大气污染的关键问题,像秸秆焚烧、工业废气排放、机动车尾气污染等,让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直接针对问题核心,提高监督效率。
  二是持续跟踪,保持监督定力。始终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工作,连续五年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监督工作的核心,保持监督“不换频道” 。每年都会主动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和环保法五部法律在本地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综合运用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手段,综合施策、持续发力,推动政府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三是创新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创新建立“明察暗访精准监督+反馈问题清单+向常委会提交执法检查报告+作出审议意见+跟踪问效+政府部门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满意度测评”闭环监督运行机制,同时运用上下联动、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进行生态环保领域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到黑瞎子岛等地,就全市实施环保法情况进行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佳木斯市认真落实环保法、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的好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三、落实“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的重要论述,以代表力量,共筑生态保护防线
  常委会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积极性,发挥其独特优势,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参与格局,在生态保护工作调研献策、宣传引导、联络沟通等方面发力,进而带动群众参与环保。
  一是调研献策,精准把握生态痛点。制定《关于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以多种形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围绕生态保护开展专项调研。在大气污染防治调研中,首次安排部署市级人大代表小组与常委会班子成员一同领题调研,深入到工业集中区、城乡接合部,实地查看企业废气排放、秸秆焚烧管控情况,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代表们通过调研报告对发现的监管漏洞、技术短板等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为科学监督提供依据。
  二是联络沟通,搭建民意反馈桥梁。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收集并反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意见诉求。定期开展人大代表入网格、进家(站)、下基层活动,收集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投诉、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期望。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代表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进办理进度。近年来,针对群众反映噪音和粉尘污染问题,代表多次协调环保、城管等部门,推动问题解决,搭建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使生态保护工作更贴合群众需求 。
  三是宣传引导,营造全民环保氛围。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自身影响力和专业优势,通过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和主题宣传活动,带头利用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宣传生态环保理念与法规。举办“守护青山绿水,当好生态卫士”主题宣传活动,各级人大代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佳木斯市城市绿化条例》《佳木斯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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