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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25年5月6日)
赵乐际
刚才,何立峰同志代表国务院对贯彻实施森林法和支持配合这次执法检查作了讲话,杜家毫同志介绍了执法检查有关安排,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职责作了汇报,还有5个部门提供了书面材料。通过大家的发言和介绍,我们对森林法实施情况有了基本了解,为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打下了基础。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森林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全面推行林长制,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取得显著成就,林业高质量发展保持良好态势。习近平总书记连续13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森林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强调林草兴则生态兴,并对保护森林资源、开展植树造林、发挥森林功能作用、促进林业改革发展等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实施森林法,依法培育好、保护好、发展好森林资源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森林法是林业发展的基础法律,自1984年制定实施以来,经历过3次修改,开展过2次执法检查。特别是2019年的全面修订,充分吸收林业改革发展实践经验,完善森林权属、分类经营、林木采伐管理等相关制度,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了依法护林、造林、用林、兴林的制度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人大职能职责,推动森林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为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准确把握森林法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这次执法检查要紧扣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影响法律实施和制约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依法推动解决。
一是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我国森林覆盖率已经超过25%,贡献了约25%的全球新增绿化面积,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成绩。同时要看到,我国人均森林面积、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人工造林仍存在成活率、保存率较低的问题。森林法总则规定,“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对“森林保护”、“造林绿化”分别作出专章规定。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严格落实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和审批制度,提高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管护能力,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更好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提供林产品等多种功能。
二是强化林地、林农权益保护。明确森林权属,加强产权保护,是促进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前提。2019年修改森林法,增设“森林权属”专章,建立权属登记、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林业生产经营者保护、林权争议处置等制度。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这些制度落实见效,依法破解耕地与林地确权颁证重叠、集体林地流转合同不规范、“树谁来种、林木谁来经营”等难题,依法保护林地林农权益,做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政府定责”。
三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实施不同经营管理制度,是林业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是2019年修改森林法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严格依法保护公益林,规范公益林利用,落实好公益林补偿制度,提高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保障商品林依法自主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森林经营水平提高和可持续经营,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四是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森林是集水库、钱库、粮库、碳库于一身的大宝库。推动林地林木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目前,一些地方对发展林下经济重视不够、林权赋能还不充分、森林资源利用还不合理、林木生产经营方式仍较为粗放。要通过执法检查,加快推动现代林业转型升级,在保护森林生态安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旅游、康养新业态,更好发挥森林钱库、粮库作用,实现“不砍树也致富”。
五是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森林法明确“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规定了各级政府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规划引领、完善政策、资金支持、动员组织、管理监督等职责,并专章规定了法律责任。实践中,有的地方和部门责任意识还不强,履行职责还不到位,基层监管能力不足,森林行政执法存在弱化问题。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和政策举措,编制和实施好林业发展规划,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侵害林农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方式,是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的重要抓手,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要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文件,熟悉森林法的规定,掌握工作基本情况和重点问题。农业农村委准备了丰富的参阅资料,大家要认真研读。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注重解剖麻雀、以点带面,全面掌握真实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原因,提出务实管用的建议。把执法检查同立法修法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合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与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有序衔接。把执法检查过程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森林法的宣传普及。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展现良好作风和形象。
检查组要加强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与省级人大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