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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依法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来源: 法治日报  浏览字号:
  原子能法草案二审稿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有的常委会委员、有关部门、专家学者提出,受控热核聚变是解决人类能源问题的理想方案,目前已经取得重大进展,草案应当作出相应规定,增强立法的前瞻性。草案二审稿建议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受控热核聚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国家建立符合受控热核聚变特点、促进核聚变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聚变燃料、聚变装置(设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草案第二十一条规定建立健全乏燃料管理制度。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乏燃料处理处置是我国核燃料循环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建议细化相关管理要求。对此,草案二审稿建议将草案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建立健全乏燃料贮存、运输和后处理等管理制度,统筹规划乏燃料处理处置能力和布局,确保乏燃料的安全、高效和环保处理。”
  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原子能产业作为高科技战略产业,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建议进一步明确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活动中的相关保密要求。草案二审稿建议增加规定:“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监督检查。”

  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为了加强核事故应急管理,应当增加核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的内容。对此,草案二审稿建议增加规定:国家统筹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有关部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核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记者赵晨熙)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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