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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沂蒙老区 做好三篇文章
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际行动服务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山东沂南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一周年

来源: “临沂人大”微信公众号  浏览字号:
  2024年5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山东沂南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工作座谈会召开,联系点正式授牌。一年来,沂南基层立法联系点扎根沂蒙革命老区,探索形成“树牢一个理念、健全三级网络、优化四条专线、完善五项机制”的“1345”工作模式,突出红色文化、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三个领域,努力做好“红”“绿”“安”三篇文章,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立法实践中,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年度成绩单。
  突出红色文化,做好“红”的文章
  沂南是沂蒙革命根据地的中心、沂蒙精神的重要发源地,是红嫂精神和歌曲《跟着共产党走》的诞生地,被誉为“山东小延安”。我党领导的第一个省级民主政权——“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在沂南成立,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人权保障条例在沂南诞生。一年来,沂南基层立法联系点将传承红色文化和参与立法工作紧密结合,通过设立信息采集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形式,常态化在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意见征询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走进红色教育基地,从我党早期领导立法的革命历史中感悟法治初心和民主力量,做红色文化的传播者、红色基因的传承者。在《山东省沂蒙精神传承弘扬条例》前期调研和起草过程中,联系点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10余条,为草案起草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突出乡村振兴,做好“绿”的文章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山东“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沂南县锚定临沂市委赋予的“建设工农联动、城乡融合试验区”发展定位,坚持在县域经济框架下抓乡村振兴,把强县和富民统一起来、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走出了一条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共进共赢”的沂南路径。在这个过程中,沂南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当好法治“宣传员”,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省市乡村振兴方面法规规定,推动法律法规有效落地实施,为乡村振兴营造法治氛围、提供法治保障。在《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沂南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本县经验做法,提出的“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意见建议得到采纳或体现。在《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过程中,沂南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加强农药管理”“推广绿色种植养殖技术”等意见建议被吸收到相关制度设计中。
  突出基层治理,做好“安”的文章
  郡县治,天下安。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关键支撑,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基层立法联系点不仅是民意“直通车”,更是治理“稳定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制定过程中,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沂南基层立法联系点对农村外嫁女的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作为立法参阅资料,推动了相关制度设计的不断完善。沂南县界湖街道朝阳社区是沂南基层立法联系点的87处立法信息采集点之一,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前沿哨位,在利用上门走访、“城市夜话”、“睦邻议事会”、“马扎议事会”、意见箱等线下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同时,注重收集群众对改进完善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有关方面改进了工作,也把可能酝酿放大的问题及时解决在了萌芽状态。
  一载耕耘,硕果初现;赓续前行,未来可期。沂南基层立法联系点正以法治之力和民主实践守护红色根脉,激活乡村动能,助力基层治理,在服务新时代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伟大征途上,书写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沂蒙答卷。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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