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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人大:筑牢法规基石 守护彭城古韵
——《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获批
阳春三月,暖意融融,戏马台吸引八方游客纷至沓来。作为徐州代表性历史遗迹,它承载了楚汉相争的风云,见证了项羽戏马阅兵的豪情。斑驳墙壁、古朴砖石,尽显岁月变迁。锈迹兵器、精美陶器,诉说徐州作为兵家必争之地的辉煌。站在观景台眺望,游客们赞叹这座历史名城。阳春戏马台,是旅游胜地,更是连接历史与现代的桥梁,让游客领略徐州历史魅力,沉醉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由衷惊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要求“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徐州作为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和2600年建城史,广泛分布着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遗产。如何保护好这些珍贵的遗产,徐州制定《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决心用彰显时代精神的立法行动给出答案。

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文物)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确定年度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并纳入年度城乡建设计划;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旧城改建、土地开发中“考古前置”的规定;
提出推进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利用,加强对传统技艺、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依法开展历史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活动,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与文化、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守历史根脉,焕名城新光。《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于3月14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将引导社会各界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保护好、传承好祖先留下的宝贵遗产。
群策群力
立法之路的探索
为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细致且深入的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安顺强调,要通过立法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脉,统筹协调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与城乡建设发展,围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么保护、如何利用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为推动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传承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广民多次率调研组,深入各个区县、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地,听取当地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回应社会各界对条例制定的关切。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庄志刚表示:“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文物专家、文化学者、城市规划师、当地居民等各界代表参与,充分了解徐州历史文化保护的现状和需求,努力让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调研过程中,立法工作者不仅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多场座谈和立法协商,还实地考察了众多历史文化遗迹,与当地居民进行了深入交流。许多居民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如加强对传统民居的修缮保护,在历史文化街区增设非遗传承空间和场所,改善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定期举办传统民俗活动等。这些建议都被一一记录,并在后续的条例起草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提交审议的草案文本。
重点聚焦
全面保护历史脉络
《条例》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文物)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这为保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执行主体和责任划分。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方面,进一步完善旧城改建、土地开发中“考古前置”的规定是一大亮点。“考古前置可以有效避免在建设过程中对地下文物造成破坏。”文物专家赵小伟解释道,“在土地出让、划拨前进行考古勘探,能够及时发现和保护潜在的文物古迹,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同步进行。”这一规定的实施,将从源头上加强对文物的保护,让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发展中得以留存。

《条例》专设“保护对象”一章,通过明确保护对象范围、认定标准和程序,建立保护名录、预先保护、保护标志等制度,对保护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建立保护责任人制度,规范保护责任人的认定标准、流程与责任,明确保护责任人包括属地政府、镇(街道)以及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实际使用人等。
同时,《条例》还强调主动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调查。通过全面调查,能够及时发现那些尚未被列入保护名录但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物,将其纳入保护范围。这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让徐州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更全面地保护。
历史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方面,《条例》提出加强两汉文化、彭祖文化等徐州特色文化的传承、研究;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融入城市更新和现代生活,构建城市历史文脉保护传承利用体系,打造纵贯主城区南北文化轴;制定产业引导扶持政策,调整优化历史文化街区、名镇等历史文化遗产集中区域的业态布局;通过建设考古遗址公园和遗址博物馆加强古墓葬、古遗址保护利用,并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历史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活动。
传承发展
各方建议共绘蓝图
在徐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过程中,常委会委员们积极发言,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委员高媛指出:“除了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同样重要。徐州的传统技艺、民俗活动等都是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加大保护力度,让它们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
许多文物保护单位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户部山历史文化街区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军提出:“希望在条例实施过程中,能够增加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资金投入,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让居民更愿意留在老街区,共同守护这份历史记忆。”
针对这些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予以研究纳入,并表示将督促相关部门在条例实施中认真落实。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条例》将成为徐州历史文化遗产的坚实护盾,让徐州的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工作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此次《条例》的出台,是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文化基础。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