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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代会作出《决定》
全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来源: 嘉兴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25年03月25日 15:03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重要论述精神,紧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坚持把助力推进高水平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监督重点,在市人代会上作出弘扬企业家精神决定,把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相结合,在监督助力全市企业创新发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一是坚持与时俱进,“三聚焦”把好《决定》出台背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家精神的重要论述和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出台《决定》,为企业家干事创业创造更加适宜的环境,让企业家精神进一步传承和弘扬。聚焦省人大决定要求,深刻把握决定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尊重企业家、有效激励企业家等八个维度举措和内涵,强化专题调研和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出台的《决定》在提振全市企业家信心、鼓励企业创新发展上方向明确、目标明晰。聚焦市委号召,把准海宁精神提出30周年契机,按照市委全会提出的“敬业奉献创新业、猛进如潮再出发”要求,充分凝聚共识,以《决定》助力高水平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宁新篇章提供强大动力。
  二是坚持守正创新,“三立足”细化《决定》核心内容。立足企业侧,回顾海宁经济发展历程,充分肯定全市企业家的贡献和作用,面向新时代新征程,鼓励企业家和企业经营者要“敢于拼搏、勇于创新、善于变革、致力于做大做强”,争当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力军和先锋队。立足政府侧,明确聚焦打造“涉企检查最少、办事效率最高、企业负担最轻、服务保障最好、企业家获得感最强”的“五最”营商环境,从“减负担、降成本、保发展、优服务”四个维度作出具体规定,以一流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和企业经营者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立足社会侧,呼吁全社会要尊重企业家价值、支持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助力企业家传承,通过培育“海商名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环境、支持代际传承等具体举措,着力构建高效创业创新生态体系。
  三是坚持担当作为,“三强化”推进《决定》有效落实。强化企业家创新作为,《决定》出台后,各类企业家积极发声,争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和引领者,并围绕“企业家怎么看”开展大讨论,提出创新引领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建议,提振信心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可持续发展。强化政府执行落实,进一步优化产业扶持政策和人才创新激励措施,健全政企沟通渠道,完善助企服务机制,全力支持企业家创业创新;积极选树优秀企业家典型,推进“青蓝接力工程”,推动海宁企业家精神代际传承。强化人大监督助推,上下联动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召开传统产业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会,聚力打造更优发展环境;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听取企业家及企业经营者在创业创新中存在的困难建议和诉求期盼,全力助企破难,护航企业创新发展。(作者:陈艳)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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