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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开法”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于1954年9月15日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上通过,完整记录了这次会议的议题、日程。
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历史上“第一份”议程,兼具了大会议程、日程和通知的作用。从内容上来说,它详细列出了1954年9月15日至28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会议安排,包括开幕式和闭幕式,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审议并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5部有关国家机构的基本法律,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和决定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等。值得注意的是,该议程还标有四点附注,提示会议时间、组织形式以及各项议程的表决方式等。
在此之前,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等光辉著作中就擘画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说,这份会议议程实现了毛泽东关于采用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大确定大政方针并选举政府这一伟大构想,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进而沿袭成为全国人大会议议程(尤其是换届会议)的基本格局。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国人大会议制度在继承完善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陕甘宁边区(三三制)“参议会”、华北临时人民代表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等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起来。主要包括开预备会议;通过会议议程;设会议主席团并明确任务;举行开幕式并致开幕词;安排大会发言;会议通过无记名方式投票,明确表决方式;开展提案及其审查工作,举行闭幕会等。
同时,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五四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对全国人大会议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标志着全国人大会议制度的建立。该会议制度的实际运行,为全国人大的运行和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和程序保障。
后来,“八二宪法”和1989年制定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对会议的组织召开作出更加具体细致的规定,人大的议事程序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分别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作了修改,全国人大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完善。(杜鑫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图书馆)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