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南宁市“国字号”预算基层联系点建设走深走实
自2023年11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批准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其基层联系点以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统筹用好各方资源,坚持守正创新,以“三个精准”强组织严要求,积极向上反映南宁实情民意,意见建议得到有效采纳,不断擦亮“国字号”预算基层联系点的“金名片”。
一是精准反映基层民意。在全国人大审查中央预算草案前期,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征求基层联系点意见建议,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财经直达站的意见建议,从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改进预算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审计监督、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等方面,继2023年提出15条意见建议后,2024年再提出17条意见建议。2024年受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法草案征集意见建议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和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共收到186条意见建议,综合整理为20条意见建议上报全国人大。立法征集意见工作获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作出“认真、负责,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的批示。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基层联系点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会议对关于南宁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进行了研究。
二是精准把脉问诊。2024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受托开展南宁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调研。重点围绕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监测和改革转型、高风险地区的相关化债政策执行等方面深入调研,经认真研究,提出对政府债务高风险省份的非高风险城市的项目审批、企业融资等继续执行低风险地区的管控方式等6条意见建议。
三是精准提出建议获得有效采纳。积极协助开展全国人大组织环境保护税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反馈的3条意见建议获有效采纳,占评估报告结论性意见条目总数的23%;另有2条意见建议获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报告吸收采纳。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国字号”预算基层联系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力量保障。2024年,南宁市委办印发了《南宁市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设工作规划》,高位推进基层联系点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则、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财经直通工作网络方案等5项具体制度,推动基层联系点建设实现“制度规范化、流程标准化、活动常态化、功能多元化、联络信息化”。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式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合署办公,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联动,精准部署落实任务。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密切联系,积极派员参加地方人大干部政府债务监督业务培训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多次带领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和预算工委亲临检查指导,全力支持南宁人大“国字号”基层联系点建设,帮助理清工作思路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调研工作中,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开展工作,全市12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协同配合,同时调动财政等经济领域相关政府部门的专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调研成果提请基层联系点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保调研报告分析准确、判断到位、符合实际。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举办2024年南宁市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专题培训班
——夯实基础,高标准建设财经直通站。财经直通工作网络组织架构搭建形成,规范标准、功能完备的财经直通站建设初见成效。财经直通站坚持场地硬件设施的共享共用,充分结合代表履职进站等契机,开展财经预算监督日活动。同时数字赋能财经直通站,直通站统一使用财经联网监督系统开展工作,实现发布任务和意见征集反馈的工作闭环管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举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专题培训班、预决算审查监督实践指导等“传、帮、带”方式,着力提升人大财经系统和财经直通站的整体业务能力;加大经费支持力度,重点打造示范站点,引领全市财经直通站工作提速升级。

人大代表通过人大财经监督联网系统查看预算草案等有关情况
——践行民主,密切与代表沟通联系。设立驻邕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室,为全国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搭建平台。通过将财经联网监督系统接入财经直通站、开发财经联网监督系统移动端应用等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征求代表关于预算决算审查、预算执行监督、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审计整改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国家财税立法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引导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提出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急需解决的建议,发挥好人大代表表率作用。
——开拓创新,做精做优主责主业。紧贴基层联系点建设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发挥财经联网监督系统支撑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审查监督工作机制,通过落实审查端口前移、初审问题举一反三跟踪监督等举措,进一步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预算决算审查;探索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持续精准监督;通过“清单+项目”实现全流程债务跟踪,建立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推动人大监督同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进协调工作机制化、制度化,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