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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人大:让“幸福河湖”润泽群众美好生活
700多年前,马可·波罗游历泰州,称赞“这城不很大,但各种尘世的幸福极多”。泰州的幸福更多地体现在水上,与黄海、淮河、长江三水相生相伴,拥有水域面积22.15%、大小河湖2.4万多个。泰州的幸福,镌刻着水的基因,满溢着水的记忆。
“截至9月底,共发现并整改河湖‘四乱’问题550余个、水环境不良等问题4000余个,300条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已完成259条。”10月24日,在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督办幸福河湖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时,市水利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泰州人大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水生态环境建设,坚持立法先行,强化依法监督,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探索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新路径。
地方性法规满载碧水清波愿景民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保护水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泰州人大不断加快水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步伐,持续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2015年,泰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就剑指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细化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对上位法未作规定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进行规范,要求实现长江作为饮用水源在全市的全覆盖。2021年10月13日,伴随着通水按钮的启动,周庄增压泵站进水闸门缓缓升起,兴化156万百姓从此饮用上了健康、安全的长江水。
河长制落地生根关键在于各级河长的责任落实,2021年,《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应运而生。条例明确各级河长及河长制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标志着泰州河长制工作实现了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跨越。2023年,泰州6700多名各级河长解决涉河湖问题2万余个,努力推动河长履职过程成为解决河湖问题、促进河湖发展的过程。
水生态环境,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面广量大的分散性、隐蔽性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水生态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2023年9月1日,《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农田退水、养殖尾水、农药化肥过量施用以及容易造成水体污染的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处置及利用进行了规范。目前,全市化肥农药施用总量同比分别下降0.64%和0.61%,逐步推广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池塘标准化改造。
制定垛田保护条例、文明行为条例……泰州人大获得立法权以来制定的21部地方性法规,涉及水环境保护的占比近四分之一。泰州人大从水城水乡的实际出发,使地方性法规更好立足当前水生态环境现状、解决突出问题,努力让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监督“利剑”守护河湖生态安全“底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泰州人大持续监督长江大保护、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河道整治等多个领域,体现了一以贯之、持之以恒的履职韧劲。
泰州拥有长江干流岸线97.8公里,占长江江苏段北岸近1/4,主要入江支流6条。保护长江母亲河,泰州人大使命在肩,责任重大。2017年,紧扣沿江工业集中区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化工行业转型发展情况。2022年,组织开展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2023年,重点围绕长江生态湿地和绿色廊道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通过人大的持续监督推动,长江流域泰州段水质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水质连续5年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Ⅲ类水体比例达100%。
穿城不足三里远,绕廓居然一水通。泰州“内环抱古城、外环护新城”的“双水绕城”城市水系,网络般地支撑起城市的血脉。2002年,泰州一届人大就聚焦主城区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和河道综合整治开展了持续监督。2023年,泰州人大专题审议市域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治理工作;2024年,围绕城区玉带河、中子河等16条城区河道水质情况专题听取政府相关汇报,推动破解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及河道治理工作的难点、堵点。在人大监督推动下,目前已完成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网14公里,开工建设129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凤城河再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生态美景。
农村河道是河网水系的基本组成和“毛细血管”。泰州人大将农村河道整治作为水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抓手,驰而不息开展监督。2018年,听取了市政府农村河道整治情况的汇报。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将农村河道整治作为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持续开展督查。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全市幸福河湖建设情况。目前,市政府正在以每年完成不少于100条农村河道整治任务持续推进,积极做好“护水、治水、管水”文章,农村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泰州人大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在保护河湖生态上精准发力,灌注无限巧思与深情,持续擦亮“幸福水天堂”的泰州名片。
人大代表助力共治共护一泓清水
保护水生态、治理水环境,单靠党委、政府来推动是远远不够的。泰州人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通过督办建议、代表回选区访选民、“你点我督惠民生”等形式,构建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代表推动水环境改善的工作机制。
“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是泰州地方人大的特色工作品牌。2019年5月,泰州人大开展“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代表集中履职活动,近8000名各级人大代表赴各自选区宣传水环保保护法律法规、察看河道突出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督查督办水生态环境问题办理情况。2021年、2022年代表回选区访选民活动分别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为主题展开,关注水环境一直是活动的重点之一。
泰州人大不断深化“数字人大”建设,建立“群众点、代表提、部门办、人大督、社会评”的“你点我督”工作机制,将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内容,引导人大代表聚焦群众关切提出批评意见、交办督办,推动群众“急难愁盼”反映更便捷、督办更有力。“你点我督”工作机制运行两年来,收到群众建议、意见562项,完成办结300多项,其中涉及水环境问题78项,办结67项。“枝叶关情 您呼我应”“百姓‘小’事,你点我督”“您‘码’上说,我马上办”“代表问政”等一批基层人大探索做法,推进水环境持续改善。
“在近两年收到的代表议案建议中,涉及水环境领域的一直是代表关注的重点。”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负责人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建立代表建议多层次督办机制,重点督办代表提出的“加快靖泰界河整治”“加强黑臭河道整治”“推进农村河道管护”等议案建议,把代表建议督办会开到河道整治、环境治理现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在长江泰州段,江豚逐浪;在里下河湿地,鹭鸟翩翩起舞……一幅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新图景跃然眼前。下一步,泰州人大将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在守护江河安澜、绿水清波间书写更加优异的履职答卷。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