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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聚力“三个转变”, 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效
近年来,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在健全机制体制上做文章,在规范高效运转上下功夫,在提高办理质量上求实效,议案建议办成率、代表满意率稳步提升。
一、突出领导带头、高位推动,议案建议办理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
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每年作出批示要求。坚持“市政府领导牵头领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机制,不断深化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盐城实践。
一是狠抓督办。构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主任会议集体督办、专工委和办事机构分工督办”三级责任体系,在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代表工作机构牵头协调,各专工委和办事机构协同参与,每年选择30件左右事关发展大局的“宏观大事”和涉及民生领域的“关键小事”进行重点督办,对承办“大户”全覆盖视察、全过程介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每年领衔督办1件建议,根据办理进度听取专题汇报,深入现场实地察看,座谈征求代表意见。围绕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结合人大代表经济运行观察点收集的意见建议,组织盐城组全国人大代表赴滨海港经济区开展现场调研会办,提出明确办理要求。二是真抓实办。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长、副市长分别领办代表建议,定期掌握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承办单位用好专题会办、督查通报等方式。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其部门先后举办187场次座谈会、见面会、现场督办等活动,邀请218人次代表深入调研,了解建议办理情况,督查推进问题解决。
二、突出导向引领、考核促动,议案建议办理由“软约束”向“硬任务”转变
一是建立交办前研判机制。代表工作机构对议案建议进行梳理分类,按照工作职能交各专工委、承办单位逐件分析研判,提出当年能办成或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办理目标。根据研判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向各承办单位分解立项、明确责任、量化进度,并作为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办理后考评机制。将建议办理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并明确相应分值,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细化考核办法和考评指标,重点突出解决建议诉求、代表参与程度等内容,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办理质效实行百分制考评,考评结果反馈市考核部门纳入综合评分。三是建立满意度测评机制。出台议案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实施办法,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开展视察检查,全流程记录议案办理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逐项打分,测评结果在市主要媒体进行公布,并向全体代表报告。针对绿色低碳发展、长者幸福食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5件建议的办理情况,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组成8个调研组进行实地调研,形成视频资料在常委会会议上播放,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对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在市主要媒体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突出靶向施策、协作联动,议案建议办理由“背靠背”向“面对面”转变
一是坚持关口前移,提升建言献策含金量。围绕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代表履职需求,统筹开展代表培训、调研视察等工作,切实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围绕“办实事、开新局”主题,持续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和“聚焦发展高质量、勇当五个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推行代表定时定点接待群众工作法,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做细做实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确保民情民意得到精准反映,推动代表作用在基层一线充分发挥。二是注重过程民主,确保办理结果代表满意。事前沟通,鼓励承办单位采取电话联系、上门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代表直接交流,摸清主旨意愿。事中参与,实行开门办理,常态化邀请代表上门走访、视察检查、监督管理,面对面交流研讨。事后跟踪,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增强情感认同。三是加强协同保障,形成各方参与工作合力。建立人大代表、承办单位和代表工作机构三方沟通的服务保障机制,对于部分关注度较高、争议较大的建议,由代表工作机构向代表通报办理进度、推进举措,反馈代表意愿和诉求。建立提级会办机制,对承办单位反映需要市政府层面会办解决的建议,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分管副市长会办研究、协调办理,确保建议诉求得到落实。
编 辑: 许欣宜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