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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托育服务工作开局良好、初见成效
9月10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配套支持措施。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托育服务工作开局良好、初见成效。统计调查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38个,共有托位477万个,包含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托班等多种模式,可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在强化标准规范支撑、推动托育服务提质增效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出台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从机构设置、建筑设计、场地设施、登记备案、收托管理、人员规模、保育照护、营养喂养、健康管理、伤害预防、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制度规定,着力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指导各地建立托育机构备案登记、信息公示等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保障在托婴幼儿环境安全;编制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社区建设等工作增补托育服务设施。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出台托育机构设置管理、登记备案等实施细则,制定设施配置、运营管理、服务规范、等级划分和评定等地方标准,进一步提升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在强化多元投入保障、增强托育服务供给能力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2021—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托育服务公办能力提升项目和普惠托育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49.1亿元支持130个县级以上托育综合服务中心、62个公办托育机构和12万多个普惠托位建设。超长期特别国债设立托育建设投向领域。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2024年遴选30个地市,中央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30亿元,推动地方结合实际发展普惠托育。
在强化综合监督管理、坚决守住托育服务安全底线方面,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针对行业领域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开展托育机构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安全生产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抓实经常性、针对性安全知识普及,夯实安全基础。2023—2024年,国家疾控局牵头对托育机构、幼儿园等开展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做好儿童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各地加快建立相关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常态化、互动式专项行动,定期对托育机构的日常服务管理、从业人员资质与道德规范、食品安全、卫生保健、消防安保、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报告指出了推进托育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地方重视程度不高,有效供给不足;运营成本难降,普惠程度不高;支持措施落地慢,短板弱项多;综合监管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推进托育服务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提出,加强法治建设,做好法律政策规划衔接;加强托位建设,夯实托育服务发展基础;加强综合施策,建立长效支持机制;加强医育结合,促进托育服务品质提升;加强综合监管,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魏哲哲)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