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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加强履职管理监督,提升代表履职质效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办法(试行)和代表履职量化考评办法(试行),服务代表从“要我履职”到“我要履职”升华。
  一、统筹谋划代表履职考评工作
  一是成立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构建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领导、代表工作机构综合协调、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及县区人大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围绕“建好考评机制,完善考评内容,细化考评标准”三个方面,把代表出席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书面述职、开展调研视察、参加学习培训、收集反映群众诉求等情况作为代表履职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三是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人大在考评中的作用,从掌握代表履职情况实际出发,由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分别审核上报代表履职得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复核汇总,形成考评合力,全面、系统、准确体现代表履职情况。
  二、发挥代表履职考评作用
  一是用履职考评促进代表积极履职。考评办法明确每位代表每年联系5家企业、10名群众,提出6条意见建议,将其作为考评中的“硬任务”。对提出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建议等高质效履职活动予以加分。在2023年“人大代表走洛阳”主题活动中,人大代表参与视察调研、走访座谈1万多人次,收集意见建议2200条,推动解决问题1174个。二是针对2023年考核中发现的问题,2024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对考评办法进一步改进,优化项目,调整分值,进一步明确各个项目登记审核及汇总复核职责,增强可操作性,让代表对考评项目更加明晰,使考评实效更加显著。
  三、让代表作用发挥体现在履职考评中
  明确代表履职量化考评“谁组织,谁登记,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方责任,从严从细审核。半年考评时,将得分情况进行反馈,对得分较少代表及时提醒。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履职考评得分及县(区)人大常委会推荐情况,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市人大代表履职成效突出个人通报表扬。代表履职积分实施届内年度考评结果累加汇总,结合履职成效突出个人情况,作为换届时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委推荐连任代表的重要参考。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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