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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聚焦重点领域 立良法促发展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23年4月15日,楚雄州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26条,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专门立法,也是全国首部林下经济地方民族立法。
  《条例》颁布后,楚雄州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我们精准把握《条例》是全国首部林下经济地方民族立法的定位,围绕企业和老百姓关心关注的林下经济在哪里发展、发展什么、怎么发展、发展保障四个方面的内容,精心制作宣传内容进行宣传,让《条例》深入人心。
  在素有“云药之乡”的楚雄州双柏县爱尼山乡,林下种植的中药材随处可见,山间不时飘来一阵阵药材清香。重楼种植户杨国军是土生土长的爱尼山乡人,此前一直在深圳发展,2019年回到爱尼山乡麻海村种植了60多亩重楼。“我不知道哪些山林可以发展林下经济,哪些属于自然保护地。”由于当时发展林下经济缺乏法律依据,杨国军不敢放开手脚干。
  《条例》的颁布实施,给广大中药材种植户吃下了定心丸。“这个《条例》对我们广大种植户来说是相当好的,除了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利益,还有助于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让我们通过发展林下经济,走上致富的道路,我想把重楼种植规模搞得更大些!”杨国军对林下重楼种植的发展充满了信心。
  《条例》为促进林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下步,楚雄州“将继续贯彻实施好《条例》,力争到2025年,全州林下种植面积达860万亩以上,林下养殖达 11万头(羽)以上,林下经济产值达500亿元以上。全州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林下种植基地、养殖基地、采集基地和森林康养旅游目的地,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推动全州林下经济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只是楚雄州人大常委会立良法促发展的生动实践之一。
  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努力为全州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立足楚雄特点、紧扣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及时调整完善州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地方立法规划,制定年度地方立法计划,使立法工作科学有序推进。2023年,州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守护好母亲河的龙川江保护条例,将良言良策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具有约束力的法规制度,以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同时,还启动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条例(草案)》和《楚雄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积极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嵌入式”立法和为文明行为立规矩树导向定红线工作,力求发挥法治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撑保障作用。(作者:楚雄州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燕 楚雄州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祖贤)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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