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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幸福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12月26日,国务院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精神卫生立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审议通过精神卫生法等重要法律,为推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
报告显示,我国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等领域,强化统筹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等,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着力部署推进。
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方面,心理健康师资队伍配备不断强化。截至2021年,全国92.4%的小学和95%的初中配备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全国95.5%的高校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专职教师。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师专题研修,实现了各级各类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全覆盖。
报告显示,近年来,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央财政投资106亿元,改扩建540余所医疗卫生机构,为600余所医疗卫生机构配置精神专科基本医疗设备。同时,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国遴选精神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2个,累计招收培训精神科医师1.1万人。2013年至今,组织实施精神科专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000余项,累计培训精神科医师90余万人次。
报告同时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精神卫生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健全、精神卫生投入保障需进一步加强等。
报告提出,下一步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支撑保障政策,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