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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金坛:依法履职让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担当作为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工作要求,就人大代表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对国家重大事务的参与决策作用、对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协助作用、密切人民群众与国家机关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模范带头作用进行调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独特的政治优势,为人大代表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生机活力。
  一、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人大代表有义务有责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工作体系的“神经末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不仅是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还是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关系到社会长治久安和国家机器的行稳致远,关系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维系与实现。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践运行主体,担负着为民发声、民主决策、依法监督等重要职责,这与社会治理的内容、方式、目标等结构要素具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相辅相成的互通性,因此,人大代表始终是重要的社会治理主体。
  当今时代,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如何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制度优势和实际效能?对于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发展关键期和社会转型期的当下中国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人大代表有权利有优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需要人大代表参与,是由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重优势地位决定的,对于履行社会治理之责、夯实社会治理之基、彰显社会治理之效、加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是人大代表具有政治上的权威性。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运行实践的产物,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政治职责,形成了无可比拟的政治权威性。他们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也都是代表国家权力机关的政治责任。这就在根本上决定了他们既能够充分代表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也拥有较高的政治话语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运行的政治方向。政治上的权威性能够保证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向不跑偏、立场不摇摆、内容不走样、效率不打折。
  二是人大代表具有来源上的广泛性。人大代表在组成结构上来自社会各个层级、各行各业,这种结构上的多元性与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是内在一致的,能够有效地进行社会动员、社会宣传、社会协同、社会联结等具体工作,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高效运转。同时,来源上的广泛性既形成了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的广泛性,凸显出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也涵盖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可以把决策转变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是人大代表具有工作上的群众性。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其工作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要时刻围绕人民群众来开展,在为人民服务的同时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基于这种性质和定位,人大代表的日常工作就是要通过调研、接访、走访、回访等具体方式长期扎根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工作上的群众性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群众性参与和群众性目标相得益彰,人大代表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能够最快速最大限度地站稳人民立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对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人民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至关重要。
  二、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的角色定位和职责作用
  人大代表必须结合自身的职责,找准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定位,才能发挥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一)人大代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民主程序员”,必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
  基层社会治理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必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代表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有力推动者,要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以老旧小区改造为例,这项工程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城市发展,必须让群众广泛参与,才能真正办好办实。金坛区在老旧小区改造实践中,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全过程民主改造。改前,挨家挨户走访调查,摸清群众需求,明确改什么、怎么改;改中,组织群众监督施工过程、协调处理矛盾,确保工程品质过硬、有序推进;改后,组织群众评价改造效果,引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让“焕新”老旧小区“常新”。自2018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以来,金坛区共改造老旧小区20个,涉及14057户居民,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满意度高达90%。
  (二)人大代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指导员”,必须推动依法依规治理
  法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方式。人大是立法机关,人大代表有着天然的义务去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以住宅物业管理为例,这是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关系千家万户的生活品质。对此,金坛区人大积极推动物业管理法治化,在《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中,先后召开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街道、政府部门、专委会五场调研座谈会,收集意见30余条,为这部法规制定提供了金坛意见。近年来,金坛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照条款全面评估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各方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围绕各部门和基层组织履职、业主自治组织作用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履约、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物业管理各方依法履职,全面了解和深入剖析《条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了有效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维护了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居住环境。
  (三)人大代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联络协调员”,必须推动解决群众诉求
  人大代表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才能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才能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才能有效发挥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反映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难题中的积极作用。金坛区人大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履职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区人大代表经常性下沉“家站点”,及时将群众诉求以代表交办单的形式向相关部门和板块反馈,并密切跟进办理结果。截至目前,金坛区已建成人大代表“家站点”共计436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覆盖率均达100%,通过“家站点”联系服务群众1600人次,有效推动相关部门和板块解决群众诉求530个。同时,人大代表经过认真梳理和研究,形成了一大批真正反映民情民意的代表建议和议案。此外,为提高代表联络信息化水平,金坛区东城街道人大工委还在积极探索建设人大代表线上履职平台,依托“站点”履职平台和东城智管+APP为辖区驻“站点”区人大代表每人编制了唯一的二维码,群众可以扫二维码向代表反映各类问题;代表通过APP查看选区上报频率高、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事件,第一时间回应关切、解难纾困;东城街道人大工委对反映问题的解决、代表的履职等进行评价,弥补了代表履职全过程的监督评价空白,并可作为评选优秀代表、推荐连任的原始依据。
  (四)人大代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监督促进员”,必须推动提高机关效能
  人大监督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手段。金坛区人大坚持把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中亟待破解的瓶颈问题作为选择监督议题的重点,依法开展监督。近年来,紧紧围绕全区“五大行动”决策部署,聚焦城市建设和管理、安全治理、生态治理、民生实事、公正司法等重点工作,持续强化问政问效力度,平均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走访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4场,有效发挥了监督促进作用,有力推动了机关效能的提升。
  三、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困境与影响因素
  在现实中,囿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大代表的优越性并不是总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和显现,甚至会遭遇一定程度的困境。
  (一)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动力不强
  人大代表本就属兼职职务,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也并不是硬性明确的量化考核指标和刚性制度规定,主要还是依靠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工作热情去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承担工作、参与实践。虽然人大代表在整体素质上是能够做到主动履职尽责,但是没有长效明确的考核指标限定,既无法真正触及人大代表自身的根本利益,也无法推动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持续性、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抑制和消解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敏感性、自觉性和积极性。没有良好的制度机制的合理规范和引导,“干不干工作一个样,干好不干好一个样”,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政治自觉、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就无法真正发挥作用、落地生效。
  (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足
  基层社会治理涉及的任务多、方面广、周期长,既需要人大代表、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治理主体的多元共治,也需要党政多个部门的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的一体化整体推进格局。治理工作的完成需要多个同级别部门共同完成,如何让人大代表充分发挥链接贯通作用,调动各个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协调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是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关键所在。然而,各部门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又无法做到权责边界清晰、职能划分明确,就导致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严重,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综合能力无法获得有效提升。在实际工作中,人大代表没有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较为密切的联系,加之手中掌握的资源有限,人民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得不到有效回应和解决,实际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三)与群众联系互动不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质效不佳
  人大代表在履职之外还需承担自身的专职工作,只是在开会期间才会与人民群众和选民进行短暂接触,闭会期间就会奔赴本职岗位,很少主动联系人民群众,在一定程度上无法与人民群众保持持续性、常态化的交流沟通,对于基层社会的真实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真实需要往往并没有过多关注和清晰了解,就无法有针对性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民意反馈的通道机制也无法真正畅通。有些代表在考察调研、走访活动中,也大多走马观花、形式主义,只看优点、不看不足,只找成绩、不找差距,只报喜、不报忧,没有问题导向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就无法反映和解决关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为方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建立的“代表之家”、联络站等平台由于宣传管理不到位、运营维护不到位等多种原因并没有很好地运转起来,人民群众通过这些平台反映诉求较少,且并不能获得及时有效解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人民群众主动联系人大代表的积极性,没有拉近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四、推动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全新表述,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进步提供了新的方向和依循。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的质量关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落实落细。同时,要通过人大代表的科学、依法、有效履职,找准人大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结合点,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将治理效能转化为发展胜势。
  (一)优素质: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让人大代表更好地代表人民
  代表的选举、培训、管理等各个环节是否精准、完备、科学,对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有直接影响。要坚持从各环节、全链条入手,保持定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聚焦提升人大代表队伍综合素质,以专业的履职能力综合、强化提升让人大代表能够更好地代表人民。
  一是要选好“当家人”。要与组织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协调配合,重点在多个行业领域、基层治理一线(村镇、社区)、新型社会组织中开展人大代表的推荐与培养等工作,严明制度规定,严明换届纪律,真正把政治素养好、群众基础厚、履职能力强的先进典型代表人物选举为人民群众的当家人,确保人大代表的结构更加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实际需要,更具广泛性、真实性和代表性。
  二是要上好“培训课”。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要严把“入口关”“质量关”,突出政治要求、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重点,分类别、分批次、分主题组织代表学习,换届之后,坚持集中式培训与常态化培训相结合、普遍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以更加连续的培训周期、更具创新的培训形式、更为丰富的培训内容着力提升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履职意识和工作能力。
  三是要用好“考核棒”。要建立健全代表履职跟踪评价机制,建好代表履职档案,将代表履职情况作为代表评优、连任推荐和约束退出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的科学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规定每届任期的述职次数,实现代表述职评议无死角、全覆盖。
  (二)搭平台:着力建好代表阵地,让人大代表更好地联系人民
  代表履职阵地是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人大代表实现广泛联系群众、充分凝聚人心的重要桥梁纽带。要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进一步完善优化人大代表阵地体系结构,为人大代表真实深刻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广集民智提供便利。
  一是着力“强硬件”。高度重视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安排财政资金补助基层,带动资金投入,实现乡镇(街道)和三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居)委会代表活动阵地全覆盖。切实将代表活动阵地打造成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始终成为人大代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站”、提升素质能力的“加油站”、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人大工作的“宣传站”、了解社情民意的“知情站”。
  二是提升“软实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代表就近工作原则为导向,直接选举的代表和间接选举的代表分别根据实际情况进入所在选区联络站或专业代表小组,实现代表日常履职组织的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覆盖。加强代表活动阵地运行管理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助力提升代表活动阵地高效运行,进一步发挥代表履职阵地作用,更好地保证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三是切实“促联系”。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畅通人大代表联系渠道。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基层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出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倾听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呼声,又及时将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传递到人民群众中去,在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中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三)强监督:正确引导代表履职,让人大代表更好地回应人民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千头万绪,涉及面广,关系到人民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必须加强对于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全方位监督,有效引导和指导代表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各环节、各方面、各角度,持续加压加力,以人大代表高质量履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以高质量工作回应人民关切。
  一是给人大代表“加压力”。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和人大代表履职目标,前期及早介入、中期把好关口、后期跟踪问效。探索人大代表定期述职活动,以季度为周期单位,听取周期内工作汇报,确保工作高质量规划、高标准落地、高水平推进。探索建立重大民生项目人大代表履职考评机制,强化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解决进度等情况的实效监督。
  二是给部门单位“加压力”。充分发挥监督利剑作用,以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基层社会治理重点工作为抓手,强化问题导向,同步开展对重点工作领域、多项工作任务、专业工作事项的督查检查,在督查检查中适当引入明察暗访、专业考核、法律考试等程序,确保督查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通路径:充分发挥代表优势,让人大代表更好地服务人民
  通过提升责任意识、打通关键路径、充分发挥优势,助力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盼。
  一是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广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聚焦党委关心关注的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办理等基层治理重点工作,带头参与推进,强化依法监督,跟踪督促落实,切实把民心凝聚起来、把政策宣讲开来、把民声传递上去,奋力凝聚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二是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以建制度、多方法、新形式为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中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主线工作机制的持续完善。建立健全以人大为治理主体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办法,积极探索实施基层治理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疏通、有效衔接、有机融合起来,以协商民主为主线贯穿,实现“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渠道,为人民群众在依法开展基层社会共治的具体事务中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获得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要充分发挥“头雁”优势。突出人大代表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先进性和典型性,采取表彰先进、宣传典型等方式,激励人大代表在安全治理、生态治理、城市治理等方面勇担当善作为,发挥“领头雁”作用,形成示范效应,带动人民群众携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常州市金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跃中)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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